12月16日上午,“北京万科员工香河竞地被打”一案在香河县人民法院开庭。经过长达4个小时的审理,4名被告人王贵源、涂忠义、何胜龙、武玉磊承认犯寻衅滋事罪,同时对近50万元的附带民事责任没有异议。
只说交通追尾,不提幕后指使,以寻衅滋事罪起诉被告人是否符合事实真相?被害人代理律师韩冬平认为,本案公、检一直在弱化案件,消除本案(土地招拍)背景。同时,此案绝非简单的寻衅滋事,而是有组织、有计划、有预谋的暴力犯罪。
简单的寻衅滋事?
按照流程,经香河县公安局法医损伤检验鉴定室鉴定,万科的几名被打员工构成轻微伤。随后,公安机关以寻衅滋事罪将犯罪嫌疑人移送检察院后,检察院以寻衅滋事罪将犯罪嫌疑人起诉至香河县法院。
被害人代理律师并不认同起诉罪名,因为寻衅滋事是无事生非、随意性的,而本案被告人是有预谋的,针对特定人的(万科竞地人员)。同时,被告人的犯罪动机也不是起诉书中所指控的,寻求刺激、无事生非,而是有意为之,恐吓万科员工,阻止万科进行土地招投标。
目的指向性明显,万科当日参与竞拍的10宗地块,决定临时停止出让。但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检察机关仅以寻衅滋事罪起诉被告人,是否存在故意疏漏事实的嫌疑?
“本案公、检一直在弱化案件,消除本案背景,对土地市场的乱象没有起到积极作用。”韩冬平认为,本案应定性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数罪并罚。
审理结束后,法庭审判长表示,根据各方提供的证据,经合议庭进行合议后,希望案件能够得到公正处理。另外,针对被害人代理律师提到的,案件证据不足,多处存在疑点,以及被告人是否为有组织、有计划、有预谋的犯罪,经合议庭合议后将进一步说明。
一位不愿具名的法律界人士称,该案若深究下去,必将掀起香河县土地市场的一场腥风血雨。但若没有积极寻找新的重要证据,被告人最终以寻衅滋事罪判处的可能性较大。
另外,从被告人的认罪环节可以看出,对方提起抗诉的可能性较小。前述法律人士认为,“案件疑点较多,倘若含糊过去,执法部门也不能排除惰政嫌疑。”
被掩藏的真相
王贵源,黑龙江籍人,2006年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2014年刑满释放,2015年来到香河,无业、无经济收入,与妻子、孩子租住在五一经典小区。庭审现场,与其他3名被告人不同,王贵源穿一身黑色薄卫衣,剃了光头,一米八左右的个头在人群中格外显眼。
按照他的供述,7月7日晚上,王贵源、涂忠义、何胜龙,3人同居一处出租屋。第二天早上,3人开着借来的红色皮卡前往大厂喝羊汤,在回来的路上,与万科员工车辆发生别车,其后愤怒之下撞上对方车辆,并持镐把等棍状凶器进行殴打。在殴打结束后,被告人按先后不同顺序,朝不同方向,跑步离开现场。
而按照被害人供述,其在行驶过程中谨慎小心,其后还有一辆车跟随,不存在别车情形,在红绿灯路口时,加害车辆突然出现,并冲撞过来。在打人过程中,被告人还曾对被害人进行挨个辨认。其中一位被害人称:“对方抓起我的头发,向旁边的同伙问是不是他?”在殴打结束后,被告人并非跑步离开,而是有一辆黑色凯美瑞接应,将他们一同拉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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