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与家长联名买房的年轻人因限购而失去“首置”资格。
在限购令下,一些年轻人因与家长联名买房而“被加名”,弄得失去珍贵的首次置业资格,更有一些家庭因为父母与子女联合买房而导致所有家庭成员都拥有多套物业,一旦实施物业税,恐怕各人都需要交一笔可观的物业税,于是他们想方设法通过赠与交易,希望把房产摊分到每个人头上,达至每人持有一套房产,满足未来物业税传闻“首次置业免征物业税”的要求。本栏目邮箱(fdc@gzdaily.com)近日收到两个读者的来信,询问可否通过赠与方式来达到减低个人房产套数的目的,就此问题记者咨询了合富置业交易部经理梁文耀以及广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契税咨询柜台。根据政府人士及地产人士的意见,赠与方式“手尾”较长,房产税尚未露出端倪,切勿匆忙重组资产。专家提醒各位购房者,以家庭为单位购房写入子女名字时要小心,以免使子女丧失享受首次置业的优惠。
张先生提问:父母在我18岁前买房,也把我的名字加上。如今我已参加工作,希望买自己的第一套房。我能不能通过赠与的方式把房子“还回”父母,然后自己可以以首次置业的身份买房子?
专家回复:目前对首次置业的认定采取最严格的“认房又认贷”标准,故此,就算张先生把房子赠与给父母,他也在房产登记系统有过房产记录,不符合首次置业的标准。根据广州市“限购令”,若张先生把房屋赠与给父母,直属亲属间赠与房屋,不属于“新购商品房”,张先生与父母各有一次新购商品房的机会,但张先生也不可能获得首次置业优惠,他买房就算“二套房”。
2023-03-07 1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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