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轮调控,一改以往“抑制”或“遏制”房价过快上涨,成房价要合理了。于是,参照国外“房价收入”成首先。然后,不知你发现没?现时参照所谓的“房价收入比”只会误导人。为什么?概括地讲,就是时间上不合适。
如你所知,国外“房价收入比”的提出,其最大特点就是当市场成熟以后。它的标志有三方面体现。一,城市化率都达到70%以上。二、人员流动基本静止。三、人们的收入水平到了最高。而比较明显的是,我们目前所提倡“房价收入比”3~6年区间,显然和上述三条件不符。所以,现时参照“房价收入比”是不是只会误导人?
从上述三条件我们得知,所谓的“房价收入比”3~6年区间。实际上是楼市发展的最终目标。而这一最终目标按城市化率达到70%以上算,最起码提前了10多年。10多年后要达到的事情,放在现时说,不误导那就怪了。
其实,报道所称的我国大部分城市“房价收入比”有多么多么地高,与人们的收入多么多么地不匹配。那也是没办法的事情。市场发展必须经历的过程。本来是分房,全凭领导决定。一下子改成由自身决定买房。难免会发生“抢房”现象,而一种商品在被“抢”的过程中,其价格肯定会节节走高。
房子要通过“抢”才能得到,可告诉你以下信息。1、从“房改”开始至今的10多年中,都是“富人”在买房。那么现时用全民平均收入去除以平均房价,得出的“房价收入比”自然会很高。而假如只用所有“抢”房人得出的“收入比”,这个结果肯定会很理想。2、平均房价之所以高,也是有其客观原因的。从所周知,楼市最初发展总离开一线城市先发展,又离不开市区更先发展。这就决定了平均房价会相对较高。同时也会推高全国平均房价。而这一过程在前10多年非常明显。那么我们说,不管是一线城市或二线城市,发展总有尽头。尽头一旦到来,自然轮到三、四城市发展,那时,由于低价位房子不断加入,平均房价会被拉低。届时,又人们收入增加,“房价收入比”自然也就合理了。
2023-05-22 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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