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5年以来,很多城市每到年底都会或兴高彩烈、或审慎乐观地发布统计数据说房价“同比下降”或“环比下降”,以证明其一年来的楼市调控是有成效的。令人费解的是,每年这样“下降”之后,人们蓦然回首,房价已涨到极高处。2005年之前,房价没有被当作头号调控对象,那个时候房价是相对稳定的,真的很讽刺。有时我们不由得这样认为:兴许调控的目标其实不是房价,“房价”只是一个吸引视线的工具,或曰幌子。
饥饿中的人最容易被食物所吸引,贫困中的人最容易被金钱所吸引,太多太多的人正为住房问题和进城问题所困惑,于是,“房价”成了吸引公众视线的最佳幌子。在房价问题上做文章,做得多大多小、多虚多实都没有问题,只要做得热闹,做得频繁,做得有声有色,就可以让群众知道,我们在关心他们、体贴他们,让他们知道,我们一直把民生问题放在首位……但是,实际上,房价年年都“被降下来”,年年又无情地涨了上去。在房奴们感动于房价问题被炒得火热的同时,房奴们实实在在地失去了买房的机会。更为严重的问题在于,房价背后的民生问题、民生问题背后的社会公平问题,是不是得到了应有的关注?
房价问题折射的是民生工程的缺失。不管是有钱的、没钱的、年长的、年幼的,都关注房价问题,而且都把商品房价格看成自己唯一值得关心的房价,这样的现象本身就说明,在人们的视野中,早已经没有了福利房、保障房的踪影,换言之,民生工程失约已欠。一个久违的恋人,会被遗忘;一个久久没有兑现的承诺,慢慢也会被忽略。房价问题的热炒、热控,也许正好加快了那一个遗忘的过程。
对于房价问题,国务院是下了真功夫的。2005年3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稳定住房价格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5〕8号文件),提出“对住房价格上涨过快,控制措施不力,造成当地房地产市场大起大落,影响经济稳定运行和社会发展的地区,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到2010年4月17日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文件)规定“稳定房价、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不力,影响社会发展和稳定的,要追究责任”,7年过去了,我相信已经有很多市长已经被约谈了,不管约谈的结果是龙虾还是熊掌。而与此同时,我们却一直没有看到有关“保障房不到位要被约谈”、“经济不稳定要被约谈”、“金融不景气要被约谈”、“产业结构不合理要被约谈”、“就业下滑要被约谈”……等等这方面的规定。为什么?因为房价被炒成了最重要的,这些原本重要的,也就变得不重要了。
房价当然应该调,应该通过调控,让房价回归合理。但是我们面对的,不只有房价这么一个问题,房地产领域还有更本质、更重要的东西需要进行调控。我们应该通过调控,让房地产市场更透明、更市场、更公正、更诚信、更合理,我们还应该通过调控,让房地产更快更多地解决中国城市建设滞后问题,要更多地解决中国住宅使用寿命偏短的问题,更要通过调控解决城市建设占用耕地的问题……太多太本质的问题要通过调控去解决,又岂是一个房价问题就能概括得了的?单纯炒作房价,就是打了幌子,让人们忽略不该忽略的问题。
自2005年以来,西方经济因金融危机而面临诸多障碍。此时,正好是中国经济积极调整、奋起直追的好时机。但是不巧的是,中国此刻正忙着解决房价问题。也许房价真的太重要太重要了,以致于为了房价而连续12次调高银行准备金率,为了房价而紧缩信贷政策,为了房价而重紧户籍政策……一切因房价而改变。在围绕房价而展开的诸多调控之中,我们难得面临的诸多成长因素无意间被抑制了,这个不得不让人觉得可惜。
兴许有一天,有的城市觉得关于房价调控的措施过头了,注意力过于集中了,应该回过头来处理经济全局问题了,那个时候,你可能会发现,这一轮鞠躬尽瘁的调控,已经让房地产业及其相邻的众多产业远离了市场经济轨道,我们又得再次面对经济成长所需解决的结构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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