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为筹措创业资金,利用曾是地产中介公司业务经理的身份,虚构房屋出售信息,诈骗客户购房定金人民币13万元。近日,越秀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欧某某。
检方查明,2012年10月23日,欧某某入职广州市某地产咨询有限公司任职分店业务经理。在职期间,欧某某就想着要弄点钱,自己开中介公司。2013年4月,一位老客户“杨姐”为其介绍买家吴某某。吴某某一直物色越秀区五羊新城某楼盘的房子。欧某某得知其心意后,虚构该楼盘放盘信息,并虚构业主委托其交易的事实, 6月22日,被害人吴某某同意以355万元的成交价购买此房。之后欧某某以可以帮助被害人吴某某撇开中介公司,减少中介费用为由骗取吴某某5万元定金。事实上,在吴某某转账的前一天即7月1日,欧某某便已从任职的房屋中介公司离职。随后欧某某不再与被害人吴某某联系。
2013年8月20日,离职后的欧某某仍然以该地产公司业务经理的名义,虚构越秀区五羊新城某楼盘放盘的事实,假借与被害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骗得被害人曾某某购房定金人民币8万元。2013年11月5日,欧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2023-03-06 08:26
2023-03-06 08:21
2023-03-03 12:11
2023-03-03 1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