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黎香湖片区原来规划是农业和林地,要想进行商业化的物业开发,就必须调整功能区规划和控制性规划。2009年1月,南川区书记谭大辉就要求,南川区规划部门要尽快完善项目建设用地规划和土溪集镇调整规划。中海投资也多次要求政府尽快解决土地指标问题。
但时至2010年底,相关的规划调整及用地指标等系列问题并没有解决。而此时,中海投资按照协议先行开始的道路、农民安置房和苗圃、湿地公园等建设项目大部分已经竣工。
这些前期建设项目,在土地执法检查中就撞上了枪口,大部分成了“违建”,并成为国土资源部挂牌督办的土地违法案件。
知情者称,1月20日,国土资源部挂牌督办的消息一发布,中海投资在黎香湖项目的所有在建项目被迫停工,大批施工人员撤离。
4月17日,国土资源部进一步披露了这桩土地违法案的细节:
2009年3月,经南川区黎香湖镇政府鉴证,中海投资与黎香湖镇西湖村签订租地合同,用于部分农民搬迁安置房建设。2010年6月违法占地建设,已建成房屋2.35万平方米,占用耕地93.83亩、林地39.34亩、其他土地4.78亩,合计137.95亩。
2010年2月,经大观镇和南川区生态农业园区管委会鉴证,中海投资与有关村签订租地合同,用于修建大观镇至黎香湖镇公路。2010年3月违法占地建设,已开挖道路6.139公里,占用耕地210.82亩、林地44.60亩、其他土地19.08亩,合计274.5亩。
“中海投资两个项目采取以租代征方式,共违法占地412.45亩,用地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国土资源部通报说。
项目仍将推进
目前,南川区国土局已对中海投资作出行政处罚——没收该公司在违法占用土地上新建建筑物2.35万平方米,道路6.139公里,并处每平方米15元罚款,共计412.45万元。没收的建筑物、道路已移交南川区财政部门。
同时,重庆市纪检监察机关已对8位相关政府官员作出了党纪政纪处分:给予南川区生态农业园区管委会主任梁正忠、副主任骆洪全,黎香湖镇镇长兼南川区生态农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程国伟,黎香湖镇人大主席易家旺行政记过处分;免去黎香湖镇党委书记兼南川区生态农业园区管委会副书记周英强职务;对大观镇党委书记兼南川区生态农业园区管委会副书记何理进行诫勉谈话;免去大观镇镇长兼南川区生态农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王鹏飞职务,降职使用;给予大观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杨龙琼党内警告处分。
其实,对于中海投资此次的违法占地,南川当地国土部门官员坦承早已知情:“但他们之所以违规以租征地,也实属无奈。”
以上官员对时代周报记者说:“南川近几年发展迅猛,对建设用地需求强烈,但国家每年给重庆下达的用地指标仅100平方公里,每年缺口在50平方公里以上,全市整体形势非常紧张,而市里政策又是在建设用地上首先倾斜两江新区,这样一来,留给南川的指标就更少了。”
“一方面本地发展建设要土地,一方面又有指标的严格限制,我们国土部门的压力太大了。”在这位就职于南川国土执法部门的官员看来,现行的土地供应已成为南川当地经济发展瓶颈,“而违法用地后面其实是地方经济谋求更快发展的冲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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