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正是基于日本、美国前车之鉴,才会在房价出现泡沫苗头之际,再度紧急推出限购、限贷措施,并不断加码、升级压制手段,其目的就在确保房地产风险在可控状态。
中央重新介入楼市调控
值得关注的是,自2014年两会总理工作报告提及“让市场起决定性作用”之后,中央层级“一刀切”式的调控举措便退出“舞台”,由各地方基于房地产实际发展做必要调整。惟自今年第四季开始,此一状况便产生根本性变化,这在房地产金融政策方面特别明显。
首先是10月12日中央召集国有大型银行及12家股份制银行开会,“讨论”当前房贷形势,紧接着10月19日央行上海总部约谈25家中资银行,责成必须严格执行限贷政策。更为关键的是10月28日中央政治局会议作出“抑制资产泡沫及防范经济金融风险”的指示(“抑制资产泡沫”已是再度提及)。毕竟截至9月末,全国前三季人民币贷款新增10.16万亿元,同比多增2558亿元,其中房贷增加4.72万亿元,占据半壁江山,确实应“居高思危”。
“离婚购房”之路已被堵死
为了配合上述政策指示,银监会下发通知,拟对房价上涨过快的16个热点城市之金融机构进行专项检查;上交所与深交所亦不约而同规定公司债禁止用于购地,甚至明令房企不得在楼市调控期间在热点城市以高价拍地,否则将不允许发行公司债。
相关政策不只是在资金及房屋供应方的银行、开发商身上下功夫,针对需求方的消费者部分,同样动作频频。房价一马当先的上海,金融机构紧急叫停接力贷、合力贷,及严查购房首付之资金来源,乃至前夫、前妻代位还贷都在禁止之列,以防杜“假离婚真购房”(早这么规定不也挺好)。
房价不遑多让的北京则针对近期拍卖的土地推出“限定销售均价和最高销售单价”及“商品住房取得分户不动产登记书或契税完税凭证后5年内不得出售”的试点新政,把原本仅适用于有社会福利性质的经济适用房之要求,也套用在一般商品住房。
2023-03-08 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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