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上午,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金融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
公告显示:银行贷款、债券融资、信托资金、资管计划配资、保险理财资金等不得用于缴付土地竞买保证金、定金及后续土地出让价款。违反规定的,取消竞得(中标)资格,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三年内不得参加广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活动。
据悉,整个房地产融资可以分三大环节:第一步是前端拿地融资(包含四证齐全前的配套融资),第二步是房地产开发贷款(土地证抵押融资),第三步是达到预售条件的销售资金回笼。而前端拿地成本占比是最高的,在北京、上海、广州这样的一线城市,占比可能高达70%以上。
而在土地融资中,开发商可以30%的资金撬动70%的配资,甚至,在还没成功拍下土地,还只是参与竞拍需缴纳竞拍保证金时,就有资金方为开发商融资。激进扩张伴随的是风险累积,据相关银行人士反映,贷款劣变行业类型已从商贸流通业和传统制造业向房地产相关产业扩散,尤其是商用房。
房掌柜调查发现,广州并不是首个限制贷款融资买地的城市,此前,已有多地监管都已关注到房地产融资相关风险隐患。上海银监局就向辖内银行提示,要完善地产授信管理细则和标准,准确计量和管控全口径房地产授信风险,控制违规资金通过各类变性、变形、借助通道等方式进入土地交易市场。
广东中原地产项目部总经理黄韬分析,广州出台该新政主要是为了对广州房地产市场进行新一轮的调控,防止高价地频出造成购房者恐慌入市,在房地产企业不能通过融资拿地和偿还银行贷款后,房企的拿地门槛被提高,限制了部分房企疯狂拿地的可能,此次广州明令禁止房企通过再融资的途径拿地,也是贯彻了此前上层要求抑制地价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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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全文如下: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 关于金融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银发〔2008〕214号)、《中国保监会关于印发<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暂行办法>的通知》(保监发〔2010〕[2010]80 号)、《中国银监会关于加强信托公司房地产信托业务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银监办发〔2010〕[2010]54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穗府办函〔2016〕146号)等有关规定,银行贷款、债券融资、信托资金、资管计划配资、保险理财资金等不得用于缴付土地竞买保证金、定金及后续土地出让价款。竞得人应承诺资金来源为符合规定的资金,在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相关文件进行资格确认时提交承诺书,违反规定的,取消竞得(中标)资格,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三年内不得参加广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活动。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
2016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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