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南沙又挂出两宗商住地块,挂牌起始价合计22.974亿元,总占地面积237998平方米。公告中,除了标示以人民币计价的竞买保证金金额外,新增了以港元计价的竞买保证金金额,或许是为了成功申报粤港澳自贸区后做铺垫。
根据公告,其中位于黄阁镇蕉门村区行政中心西南侧的2014NJY-6地块,靠近南沙区行政中心,为商住两用地块,用地面积175334平方米(净用地138013 平方米),挂牌起始价177490万元,折合楼面价3931元/平。
另外一商住地块2014NJY-5则位于南沙街板头村双山大道北侧,用地面积 62664平方米(净用地45593平方米),挂牌起始价52250万元,折合楼面价3820元/平。
虽然此次拍卖表示了以港元计价的竞买保证金金额,但在竞买人条件中,并未与之前南沙卖地公告有异。
公告显示,这两宗地块分别是南沙区南沙街板头村、南沙区黄阁镇蕉门村货币加物业兑现村留用地公开出让,开发商应在报名前了解板头村民委员会、蕉门村民委员会分别对上述2宗地的开发要求。竞得人须在本次出让地块成交后30天内与地块对应的村民委员会签订开发协议,协议内容包括村集体拟购买物业套数、位置和 面积,交付物业时间,村集体物业建设资金监管,土地使用权抵押,房屋初始登记,村分成物业不得转让及村其它要求等条款。未能在30日内签订协议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出让合同及成交确认,并组织地块重新出让。
本次挂牌出让现场竞价及成交仪式于 2014年6月20日14:30时在南沙行政中心E栋5楼会议厅举行。
而萝岗区KXC-P7-1地块则在19日挂牌亮相。这宗二类居住用地位于萝岗中心城区水西路以东、开萝大道以北,用地面积18902平方米,挂牌起始价高达26677万元。
按照要求,该地块主要用于建设总部公寓,不得用作其他文体娱乐设施的建设,不得作为商品房开发出售。建成后出租对象仅限于经广州开发区管委会审批在广州开发区注册设立总部的企业。
值得一提的是,土地出让公告对拿地开发商设定了一系列“门槛”。包括:竞买申请人须具有开发建设单个员工公寓项目建筑面积不少于5万平方米的经 验。竞买申请人应当符合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外汇管理的规定,同时联合竞得的地块不得分割。此外,竞买申请人注册地址不在广州开发区、萝岗区的,受让地块 后须在广州开发区、萝岗区成立新公司开发建设该地块。
开发商拿地后要按照时间表进行建设,自《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计,3个月内必须向规划部门报送符合本地块规划设计条件和相关规范的用地规划方案,6个月内动工(打桩)建设,24个月内必须竣工并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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