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日,记者从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将继续全面开展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排查发现的房屋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有力有效的管控和整治措施。
据介绍,结合广州城中村较多、老旧房屋较为密集等现状,广州市将排查范围确定为村民及村集体组织建设的房屋、城镇居民自行建设的房屋及其他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
广州重点对五类房屋开展排查(央广网记者 官文清摄)
其中,五类房屋为重点排查对象:1.砖木结构、砖混结构房屋;2.用于开办教育培训、医院和诊所、养老、托幼等公共服务性房屋;3.用于休闲娱乐、超市、饭店、旅馆、公寓等经营性房屋;4.在建工程深基坑周边的、地质灾害易发区的房屋;5.其他安全隐患较大的、人流聚集场所周边的房屋。其他房屋作为全面排查对象。
广州市住建局表示,对存在结构安全隐患的公共服务性、经营性房屋,要立即停止使用,由应急管理等部门责令停工停产,直至安全隐患消除、整治验收达标。房屋的所有权人、使用人(经营者)要依据《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切实承担起房屋安全主体责任、使用安全责任,对房屋安全隐患进行治理。
广大市民尤其是自建房的产权人(使用人)应充分认识房屋安全的重要性,对拥有、使用的房屋进行安全自查,对故意隐瞒房屋安全状况、使用危房作为经营场所导致重大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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