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上海清算所信息披露,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披露关于2020年度第三期中期票据的发行材料。
据了解,该期票据原本定于2020年11月12日-13日发行,11月16日,珠江实业公告称决定取消第三期中期票据发行,择时重新发行。
本次更新的发行材料披露,本期基础发行规模为人民币10亿元,发行金额上限为人民币15亿元,期限为3年,将于12月3日-12月4日发行,起息日为12月7日,兑付日为2023年12月7日。
本次票据的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商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给予本期票据信用评级为AAA。
关于募集资金用途,拟全部用于偿还债务融资工具,具体为偿还集团本部发行的“15粤珠江MTN001”债券,该债券存续金额为15亿元,利率4.6%,起始日为2015年12月15日,到期日为2020年12月16日。
来源:观点地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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