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经济服务、提振实体经济,多地政府正纷纷推出政策大礼包。
近日,广东省商务厅印发《广东省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制订35条促进消费措施,包括促进流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改造提升商业步行街、活跃夜间商业、市场和拓宽假日消费空间等多条与购物中心息息相关的政策,并提出要“加快培育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努力把疫情影响降至最低,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
《政策措施》包括以下多个亮点举措:
·探索推进文化和旅游5G场景运用示范项目建设;
·鼓励应用无人值守技术,实施传统零售门店“24小时”服务;
·鼓励传统商贸载体、大型体育场馆改造为新型消费载体;
·支持大型商场创建绿色商场,加快推动北京路等试点步行街改造提升;
·试行食品经营连锁单位食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
·探索实行书报刊发行业务“总部审批、单店备案”制度;
·打造一批夜间经济示范商圈,可适当延长营业时间,鼓励改造提升酒吧街、咖啡街、餐饮街,重点打造“文旅+演艺”模式,探索博物馆夜间开放;
·支持有条件的地市争取设立市内免税店,在我省培育形成具有国际水准和全球影响力的消费中心城市;
从5G、夜经济、假日消费、无人零售、直播带货等商业热点,到简化营业手续、推动便利店连锁化,支持有条件的地市争取设立市内免税店,以及鼓励购物中心打造绿色建筑、周末市集,构建集合文创商店、特色书店、小剧场、文化娱乐场所等多种业态的消费集聚地,《政策措施》涉及到的内容不但给予了政策关怀,亦十分接地气,具有较强的指导性,可以说是实体商业的经营指导“秘笈”。
具体的《政策措施》如下:
广东省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政策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意见》(国办发〔2019〕42号),加快流通创新发展,优化消费环境,激发消费潜力,努力把疫情影响降至最低,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制订以下政策措施。
一、促进流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
(一)加强商旅文体跨界融合。鼓励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探索推进文化和旅游5G场景运用示范项目建设。培育潜在需求大的体育消费新业态,提升体育场馆的信息化、智能化、网络化管理和服务水平,发展国家级体育旅游精品项目。(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文化和旅游厅、体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快工业电子商务发展。培育省级产业集群电子商务园区和大型企业电子商务平台,鼓励制造业企业根据电商数据需求开展个性化设计和柔性化生产。培育服务型制造企业及平台,促进制造业由生产型向服务型转变。(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
(三)支持推广便民新模式。鼓励大型超市、电商平台、社区生鲜连锁店开拓线上销售渠道,推广“线上下单、肉菜到家”模式。鼓励有条件的地市对为社区提供线上下单、线下体验、送货上门、无人销售等服务的连锁企业新增门店给予奖励。鼓励零售企业采取“直播带货”模式增加销售额。鼓励零售企业应用无人值守技术,实施传统零售门店“24小时”店铺托管服务。(省商务厅,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推广无接触配送模式。鼓励大型超市、电商、餐饮企业及配送平台加强与小区、医院、商务楼宇等合作,开展无接触配送、“安心送”等服务,解决物流配送“最后一公里”问题。(省商务厅负责)
二、推动传统流通企业创新转型升级
(五)推动实体零售企业创新转型。以商业步行街、商圈为载体,鼓励引导线下经营实体加快商业模式创新,向场景化、体验式、互动性、综合型消费场所转型,提高消费者获得感。(省商务厅负责)
(六)鼓励新型消费载体发展。鼓励传统商贸载体、大型体育场馆改造为多功能、综合性、业态结构丰富的新型消费载体。加大对重大基础设施、民生设施等项目建设用地保障力度,进一步完善“三旧”改造利益共享机制,优化审批流程,鼓励采取加建扩建、局部拆建等方式完善商业设施。(省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商务厅、体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加快推进绿色商场创建工作。支持以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含)以上的大型商场为主体创建绿色商场,鼓励10平方米以下的商场门店和其他各类零售业态积极参与创建,打造一批提供绿色服务、引导绿色消费、实施节能减排、资源循环利用的绿色商场,挖掘流通业发展潜力。(省商务厅、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改造提升商业步行街
(八)推动商业步行街、商圈改造提升。有条件的地市可结合实际对商业步行街、商圈的基础设施、交通设施、信息平台和诚信体系等新建改建项目予以支持,对被商务部门认定为国家级、省级示范步行街(商圈)的,一次性给予奖励。鼓励步行街、商圈优化业态结构,建设智慧街区,推动步行街、商圈差异化、品质化、多元化发展。开展省级示范步行街、商圈评选,创建诚信消费示范步行街、商圈。加快推动广州北京路步行街等试点步行街改造提升。(省商务厅、自然资源厅、交通运输厅,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完善商业步行街管理。支持鼓励各地主动探索创新商业步行街管理模式,完善商业步行街户外经营管理的配套政策,健全相关审批制度,在符合公共安全的前提下,支持具备条件的商业街区开展户外营销,营造规范有序、丰富多彩的商业氛围,提升城市商业活力。(省公安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商务厅,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快连锁便利店发展
(十)简化连锁便利店登记注册程序。支持有条件的地市探索实行连锁便利店企业“一照多址”登记政策。对符合条件的经营单位,试行食品经营连锁单位食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探索实行书报刊发行业务“总部审批、单店备案”制度。符合条件的连锁便利店申办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按照省药品零售企业开办许可标准执行;简化店铺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在广东自贸试验区实行告知承诺制。开展简化烟草经营审批手续试点。(省市场监管局、省委宣传部、省应急管理厅、药监局,省消防救援总队,省烟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优化社区便民服务设施
(十一)完善社区文化、医疗、养老等生活服务设施。大力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省建设。推进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或运营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开展专业化、多样化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落实有关税收优惠政策。推动全省具备条件的地区建立县级文化图书馆总馆分馆制,促进优质公共文化资源向基层延伸,提高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支持改善城市老旧社区环境,加强政策宣传指导。(省文化和旅游厅、卫生健康委、民政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商务厅、税务局,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鼓励社会组织提供社会服务。建立健全社区社会组织分类登记管理制度,引导社区社会组织有序参与城乡社区治理。乡镇(街道)探索建立社会组织联合会、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中心、社区基金会等枢纽型社区社会组织发展模式。(省民政厅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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