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加快处理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指导意见》(以下称《意见》),明确“集体所有土地上开发的商品住房,一律不得办理不动产登记”。
在遗留问题中,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主体不一致的情况较为突出。由于原土地房屋分开登记,很多房屋在没有办理土地使用权证或不符合相关规定无法办理土地使用权证的情况下,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甚至还进行了转让(含多次转让),因此出现了大量的历史遗留问题,包括房屋土地权属来源资料不齐、只有房产证没有土地使用证等。
对于该类问题,《意见》规定,对依法可以办理土地使用权证的,依法依规办理房地合一的不动产权证书;对需要补充相关手续的,按照规定尽力完善手续;对小产权房等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不予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整理自广东身自然资源厅官网、信息时报)
2023-03-07 1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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