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9日,北京市住建委以清理虚假房源信息为目的,率先提出互联网平台发布房源信息要求,并联合多个部门,集中约谈了链家、我爱我家、麦田在线、中原地产等多家房源信息发布主要网站。
北京市住建委要求,各互联网站自即日起,均须按要求在网页显著位置公示房地产经纪机构营业执照和经纪从业人员信息卡。对于住房租赁经营企业发布房源信息的,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需含有“住房租赁”。各互联网平台9月1日前要完成整改。
具体要求如下:
新房部分:1、 新建商品房必须公示房产开发商的营业执照、预售许可证号(预售)、或不动产权证书(现房),如委托代理还需要公示销售代理的营业执照;2、不得在小产权、商办等项目描述中体现周边教育、LOFT、公寓等居住属性(包括图片中含有床、厨房等明显住宅属性);3、不得发布未取得许可或者备案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含预售)的房源信息;
二手房部分:1、 不得代理出租/出售小产权、商住、LOFT等商住项目(包括图片中含有床、厨房等明显住宅属性);2、 房源描述中的不得出现的增值、投资潜力大、教育配套好等诱导购买等信息;3、 所有房源发布人必须在北京市建委备案,且有房地产经纪人从业人员信息卡,方可发布;
未来,房地产经纪机构及人员需亮明身份,方可发布房源信息将成为规则。北京市住建委提示,今后,在互联网平台浏览房源信息时,如果发现网页没有公示经纪机构营业执照及经纪人员信息卡,或手机扫描信息卡上二维码后显示的经纪机构名称与营业执照不符,发布该房源信息的就很可能是“黑中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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