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土地管理的实施意见》(简称《意见》)和《关于明确我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计收标准的通知》(简称《通知》),《实施意见》涵盖了土地计划管控、土地储备、土地供应、供后监管、农村土地管理等全过程土地管理环节,是我市土地利用管理的“一本通”文件。《通知》中则明确,对私有住宅经批准增设电梯增加的建筑面积的出让金计收标准,由评估地价调整为住宅用途基准地价的40%,提高出让金计收效率、利民便民。据悉,广州市公开出让起始价和协议出让价格调整为不得低于相应基准地价的70%。
市国土规划委有关负责人表示,随着新的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和土地管理政策的调整完善,广州市政府2014年3月28日颁布实施的《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实施意见》(“12号文”)部分条款出现了与上位法不衔接、与新形势不适应的情况,需要进一步修改完善。
《通知》对12号文中有关出让金计收的政策标准进行了归并、补充和完善。除现行城市更新改造政策涉及的出让金计收政策外,将其他分散的出让金计收政策进行汇总,全面涵盖了首次出让国有建设用地、划拨用地补办出让手续、已出让(划拨)用地项目调整出让金、已办理产权登记的房地产补缴出让金等不同情形的标准。
在规范土地供应方面,《意见》按照国土资源部规定,将公开出让起始价和协议出让价格调整为不得低于相应基准地价的70%;同时还落实了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留用地和临时用地管理的政策规定,如使用国有土地落实有留用地指标返拨给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村经济发展留用地,视同以出让方式取得,不需补办土地有偿使用手续和补缴土地出让金。为降低企业用地成本,与工业用地弹性出让政策相衔接,增加了工业用地弹性出让和先租后让的规定。
为平抑房价、稳定预期、筹措人才公寓等政府房源,《意见》还增加了“限地价、竞配建人才公寓”、“限地价、竞配建公共设施”、“限房价、竞地价”、“限地价、竞房价”、竞自持比例、现房销售等调控措施出让方式。
《意见》还提出,为降低企业用地成本,对工业用地实施弹性出让和先租后让。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发展地价计收予以优惠;支持养老服务设施建设。
值得一提的是,广州将花都、从化、增城、番禺、黄埔、白云六区的工业项目用地出让下放,并将闲置土地处置工作确定由所在区负责。用地单位欠缴土地出让金与小业主办证脱钩。
(房掌柜整理自南方日报、金羊网、中新网)
2023-03-07 1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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