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

筛选
当前位置:广州房地产网  > 楼市聚焦 > 国内楼市
分享到
微信扫码分享
房掌柜小程序端

房掌柜小程序端

点赞(0)
收藏

起底房屋买卖"猫腻":面积"缩水" "双合同"提价

来源:  经济参考报 广州房掌柜  2017-12-15 09:21:02
[摘要]房屋模型与实际不符、“双合同”规避政府限价、承诺有学位却难以兑现……
  屡见不鲜卖房“套路”何其多

  在房屋买卖市场上,不管是新房还是二手房,卖方故意隐瞒不利信息使买方权益受损的现象屡见不鲜,最常见的有三大“套路”。

   其一,房企捂盘惜售,制造火爆销售场景,令购房者焦虑恐慌,匆忙签合同。

  湖南张家界的梁先生今年6月看上了某开发商在当地建的楼盘。直到11月上旬,梁先生才突然接到开发商通知,说交定金的日期在几天后一个周末的早上,还说预留名额过期不候。

  “11月已经天气转凉了,我早上5点多就去排队,到8点才让我们进去,乌泱泱一大片人,场面十分火爆,大家都像疯了一样抢房。”梁先生告诉记者,售楼部的电子显示屏上滚动显示仅剩几套房,还在外面排队的买房者像热锅上的蚂蚁一样焦虑,根本来不及考虑更多。

  房企有意制造火爆的销售场景,加剧了消费者的恐慌心理。佛山的林先生也表示,当初与开发商签订合同的时候,开发商组织了200多名业主集体排队,工作人员直接将合同翻至签名页面,让业主依次签名,自己没有充足的时间细看合同。而对于合同的重要条款或者新的情况,工作人员也未做任何说明,消费者均以为合同内容与之前了解的情况一致就直接签名,之后才发现主合同与附件数据不一致的问题。

   其二,房企有意规避政府限价,制造“双合同”以高价售出房屋。

  今年9月,周女士在广州市东部看中了一套建筑面积为73平方米的新房,房子在房管局备案的价格为90万元,即每平方米1.2万元左右,销售员告诉周女士,“签订购房合同必须同时签订装修合同”。

  销售员为周女士准备了两份合同,一份为购房合同,显示总楼款约90万元,一份为装修合同,显示金额为56万元,也就是说周女士需要花146万元才能购买这套房子。“这样算下来,房子的单价为每平方米2万元,超过了政府的限价。”周女士说。

  不仅如此,在付首付的时候,楼款和装修款必须都付三成首付,共43万元。此外,开发商还要求剩下未付清的七成装修款合计约40万元,要么在半年内分两期付清,要么选择利息更高、最长贷款期仅为五年的普通装修贷款。

  无奈之下,周女士只好与开发商签订如此“霸王条款”,首付43万元后,约定半年内再分两期,每期20万元付清剩余装修款项。“房管局备案约90万元的房子,被开发商‘双合同’卖到146万元,加上我选的半年内付清剩余的装修贷,算下来,我首次购房成本超过80万元,接近楼款总价了。”

  其三,二手房买卖中卖方故意隐瞒学位占用等关键事实。

  虽然不及开发商手握大量房源,但是不少二手房卖主为了尽快将房屋卖出、卖个好价钱,也费尽心思在语言文字上与买方“打太极”,除了隐瞒房屋质量问题之外,近年来最常见的就是二手房学位纠纷。

  2016年6月29日,北京市西城区孟某(卖方)与李某(买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2016年7月1日,李某支付首期购房款550万元,7月4日晚,出售方孟某告知李某,此前有人于2013年使用该房屋户籍进入北京市西城区某小学学习。李某认为孟某明知自己购买房屋是为了孩子上小学,却在签订购房合同时故意隐瞒了户籍学位被占用的事实。李某于是将卖方孟某上诉至法院,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并要求孟某赔偿相应的损失。

  法院审理认为,卖方孟某对李某购买房屋的目的是知晓的,即为了李某孩子入学之用,但孟某在签订合同之初并未如实披露学位已被占用的事实,违反了双方协议的约定,对李某的购房选择及目的有重大影响,孟某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维权不易当心自我否定式营销

  盈科信荣(全国)房地产律师团队首席律师张茂荣认为,买房者屡屡上当受骗的原因很大程度上在于开发商违法成本低。

  开发商最常见的违法方式就是借不确定的名校、商业配套等宣传推广,并利用格式合同制定方优势,在购房合同中事先设定大量免责条款,对于相关宣传均定性为邀约邀请,并特别说明广告宣传不具备法律约束力,最终一切以政府审核为准,即采取自我否定式营销。“一方面信誓旦旦地宣传承诺,另一方面又在合同中自我否定承诺效力。”张茂荣说。

  与此同时,由于处罚力度与开发商违法获利之间往往不具可比性,相关部门的监管难以对开发商形成威慑力。

  再加上购房者都是零散个体,难以形成合力,导致维权成本高。佛山的林先生自从发现新房“被缩水”,到投诉至广东省消委会有答复,过去了半年有余。林先生表示像他一样的购房者还有几十个,但出于“忍气吞声罢了”的想法,大多没有坚持维权。同时林先生还提到,由于已支付购房款,已无购房资格、贷款资格另行购置其他房屋,且面临房价上涨,即便受骗也很难选择退房维权。

  广东济方律师事务所律师杨晓栋表示,购房者在购买前一定要实地察看,针对相关宣传单内容应该仔细询问销售人员,最好能在销售人员的带领下前往查看是否有留地规划,谨防开发商虚假承诺相关配套设施;留意宣传单张是否有相关文字表示“仅用作宣传参考”等字眼。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建议购房者在交易过程中,要注意留存证据,遇到侵权情况时要积极主动维权。

  倘若购房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签订了“霸王条款”,杨晓栋认为也并非没有回旋的余地。杨晓栋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格式条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因此,购房者完全可以以此作为与房企谈判的依据,若签订后才发现问题,亦可以此作为维权依据。

新大尺寸购房群+app二维码模板.jpg

分享到:
责任编辑:王琬晴

转载或内容合作请点击转载说明,违规转载法律必究。
楼市爆料寻求报道,请点击这里
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也不代表房掌柜赞同其观点。

新闻排行

新闻推荐

  1. 1官宣 广州楼市新政出台:认房不认贷!
  2. 2战线再收缩,退出广州项目,南京本土房企弘阳回血2.95亿加强现金流
  3. 3广州龙湖御湖境全新高定滨江奢宅 共鉴珠江传奇
  4. 4广州·鹏瑞1号全球新闻发布会举办 湾颂艺术中心正式发布
  5. 5广州·鹏瑞1号全球发布暨音乐盛典举行 全面超越深圳湾1号
  6. 6第一太平戴维斯荣膺2023投资广州全球合伙人,赋能广州高质量发展
  7. 7广州白云湖9个重点项目签约,投资总额超百亿
  8. 8恒基地产与兴业银行签订300亿元绿色及可持续发展战略合作协议
  9. 9万物云获摩根大通增持10.66万股 持股比例升至10.04%
  10. 10招商蛇口子公司为广州招商2.57亿元借款提供差额补足承诺

楼盘推荐

视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