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日,广州市法制办发布公告,就《广州市2018年度政府规章制定计划(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草案》)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据悉,《广州市房屋安全管理规定》等9个项目被列入年内审议项目;《广州市老年人优待办法》等14个项目被列入适时审议项目。
记者了解到,《草案》共包含36项立法项目:年内审议项目9项、适时审议项目14项和调研项目13项。
其中,年内审议项目是指广州市政府应当于2018年完成审议的项目,包括《广州市社会信用规定》、《广州市房屋安全管理规定》等。
适时审议项目是指在条件成熟时提请广州市政府审议的项目。适时审议项目在计划当年未能安排审议的,优先列为下一年度的年内审议项目。《广州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广州市老年人优待办法》、《广州市职工伤病劳动能力鉴定办法》等多个涉及民生的项目被列入《草案》。
调研项目是指具有一定的立法必要性,但尚未形成成熟的初稿,需要进一步开展调研和论证的项目。下一年度规章计划的适时审议项目,原则上从上一年度的调研项目中选取。《广州市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广州市拥军优属实施办法》、《广州市爱国卫生工作规定》等13个调研项目在列。
小贴士:
广州市法制办表示,公众的意见或建议请于2017年12月10日前向市法制办反映或提交。公众提交意见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作进一步联系。具体途径如下:1、在新浪微博“广州政府法制”提交;2、登录广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http://www.gzlo.gov.cn),通过网站上的“立法征求意见”栏目提交;3、邮寄至广州市府前路1号4号楼广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法规处(邮政编码:510032);4、传真:83125287;5、电子邮箱:gzlfgc@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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