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广州市民政局 广州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推进“银龄安康行动”全覆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正式印发。从该日起,广州市所有年满60周岁的户籍老年人自动纳入该行动(即老年人意外伤害险)的保障范围,广州成为全国率先实现“银龄安康行动”全覆盖的省会城市。
最高保障可达16800元
邓婆婆年过八旬,家住荔湾区龙湾路。2016年12月,荔湾区政府出资为区内户籍70周岁以上老年人每人购买了一份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去年12月中旬,邓婆婆在家跌倒导致骨折,住院17天,政府报销津贴1020元,自费购买的参保部分报销677.69元(自付费保单医疗费用2000年限额剩余677.69元)及给予津贴1700元,合计赔付3397.69元,享受了双重赔付。
如今,这项福利扩展到了全市。
广州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老龄办)主任温凌飞介绍,今年10月31日起,政府出资,为户籍老年人每人每年购买一份20元的意外伤害综合保险,政府统保保费标准居全国前列,保障内容包括意外身故(意外伤残)和意外住院津贴。
参保老年人一旦发生意外,需要住院的,给予60元/天的意外住院津贴,全年以180天为限,可用于补贴伙食或聘请护工;意外身故(意外伤残)保障金额为6000元,两项合计最高保障可达16800元(部分区的统保保障内容和标准根据实际情况作了相应调整)。
可自费升级保障水平
市老龄办为全市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城镇、农村老年人,享受低收入困难家庭待遇的城镇、农村老年人,五保供养对象,享受抚恤补助待遇的老年优抚对象,计划生育家庭中失去独生子女或者独生子女三级以上残疾的老年人等五类60周岁及以上户籍特殊困难老年人(以下简称“五类特殊困难老年人”)统保并落实经费。其余60周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由各区民政局(老龄办)统保并落实经费。
市老龄办调研员高燕告诉新快报记者,此次统保采取无记名投保方式统一向保险公司投保,新增户籍老年人自动纳入被保险人范围,无需与承保单位签订保险合同。
新快报记者了解到,老人还可以通过自付费升级个人保障水平,这类情况下,老人需向理赔服务人员提供个人投保合同复印件。
可就近办理理赔业务
温凌飞提醒老年人,发生意外后应尽快与居委会或保险公司联系,方便准备相应材料,并在出院之后进行相应的理赔,追溯期为2年。参保“银龄安康行动”意外伤害综合保险的广州市老年人,可在居(村)委会或街镇政务服务中心实现就近乃至上门办理相关咨询和理赔服务。
那么理赔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呢?据介绍,统保对象发生保险协议约定的保险事故,可由本人、家属或监护人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及出险证明等相关材料与承保单位联系办理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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