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从此类试点城市名单来看,基本上和此前首批租赁市场发展的试点城市名单一致,这也是为了让此类城市具备一个更好的发展基础,尤其是通过此类用地政策的推进,有助于更好地理顺此类城市当前的用地关系,对于平衡用地结构、积极为租赁产品提供租赁用地支持等都能发挥较好的作用。
从此类城市来看,城市发展规模较大,很多近郊区发展的机会在增加,产业和企业的布局较多地围绕在此类近郊区市场上。所以预计后续在此类集体建设用地方面,近郊区的用地会率先进行改革。这样一层改革带来了三个积极效应。第一是有助于发挥此类集体建设用地的价值,租赁市场的发展成为盘活此类用地的一个很好渠道。第二是通过发展正规的租赁市场和产品,也有利地打击了此类区域部分小产权房等租赁行为。第三是通过发展租赁市场,形成更为科学的社区建设,有助于此类区域后续的较好规划。
从此次政策的发布来看,有三个较为明显的特点或亮点。
第一是继续强调“房子是用来住的”定位。过去这句话的重点实际上在于打击各类炒房需求,即需要让住房发挥自住而非投资的功能。而现在在租赁政策中提到这句话,实际上就是继续深化了这句话的内容,即房子的居住可以通过购房或租房等形式存在,这就为发展租赁市场和解决居住问题提供了一个非常好的逻辑论证。
第二是强调了不动产登记制度,所以这个政策可以理解为房地产长效发展机制中的重要体现。换句话说,当前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改革方面,会同当前推进的不动产登记制度一起努力,进而形成较好的用地制度。
第三是在政策中规定,村镇集体经济组织可以自行开发运营,也可以通过联营、入股等方式建设运营集体租赁住房。这就给予了此次改革一个较好的民心支持。换而言之,此类用地不是征地或简单地流入市场,其发展租赁市场的主导权还是会给予村镇集体经济组织,这样就可以预计,后续一些村镇集体经济组织在盘活相关土地方面会有更大的积极性,也形成了增收增利的效应,进而助推改革的步伐。
2023-05-22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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