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日晚间,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了《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的通知》,上述文件明确指出,本地户口单身限购1套、外地户口买房社保由3年升至5年、认房又认贷等,此外从化、增城区按现行政策执行。
公告原文如下: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商品住房限购和差别化信贷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完善住房限购政策
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继续执行限购2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下同)的政策;本市户籍成年单身(含离异)人士在本市限购1套住房。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能提供购房之日前5年在本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在本市限购1套住房,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得通过补缴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购买住房。
从化、增城区按现行政策执行。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严格按照现行有关政策执行。
二、进一步完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经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研究通过,对我市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作以下要求:居民家庭名下在本市无住房且无住房贷款(含商业性住房贷款和公积金住房贷款,下同)记录的,继续执行购房首付款比例最低30%的政策;居民家庭名下在本市无住房但有住房贷款记录的,购买普通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购买非普通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居民家庭在本市拥有1套住房且无贷款记录的,或拥有1套住房且贷款已还清的,购买普通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居民家庭在本市拥有1套住房且贷款未还清的,购买普通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居民家庭在本市拥有1套住房,购买非普通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
三、严厉打击“首付贷”等违规行为
商业银行、小额贷款机构、互联网金融机构、信托投资公司等各类金融业务经营者,不得对购房首付款发放贷款或变相发放贷款。
四、加大市场监管力度
严厉查处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从严查处各类住房骗购行为,对提供虚假购房资料骗购住房的,不予办理房地产登记;对教唆、协助购房人伪造证明材料、骗取购房资格的中介机构,责令停业整顿,并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情节严重的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以上政策规定自2017年3月18日起执行。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对此表示:广州此次政策最大的或者说最严厉的做法是提出了五年社保缴纳的要求,这个要求明显要比北京和上海的五年要更严厉。由于广州外来人口相对数量多,就业质量相对差,从就业的稳定性等角度看,满足五年的要求的外来人口实际上在学历、职务等方面有了很大的要求,这使得潜在的购房需求会比较少,对于抑制外来炒房需求是有较大的影响的。
严跃进认为,广州此次明确了认房又认贷的政策,对于有贷款记录的,则采取普通住房四成、非普通住房七成的购房政策。对于广州本地户籍的二套购房,则采取五成和七成的不同的首付比例,这个比例基本上和上海的政策内容差不多,体现了广州市场较为严厉的把控思路。
严跃进进一步表示,对于广州此类政策,比想象的要严厉,这也体现了广州不到两万元均价的市场基本面下还是有很多外来的购房和炒房需求进入的,所以对于此类政策总体上体现了控制房价的积极导向,也有利于今年广州楼市的降温或价格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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