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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沙1.3亿转让1宗商服用地 使用年限剩25年涉嫌闲置

来源:房掌柜  吴俊永 广州房掌柜  2016-08-26 02:11:07
[摘要]8月23日,广州国土局以转让形式挂牌位于南沙区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深湾管理区银港商住中心地块,起拍总价1.3亿。该地块已使用14.39年,剩余土地使用年限为25年。据悉,该地块涉嫌闲置,存在开展闲置土地调查并依 ...

  土地使用权者为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银港贸易发展有限公司。转让公告强调,该地块目前存在查封记录,且存在抵押情况。该地块权属人已经按照土地出让合同缴齐土地出让金,但权属人为按照合同约定开工建设,根据《闲置土地处理办法》的规定,涉嫌闲置,存在开展闲置土地调查并依法收回的可能。

  此外,该宗地块还有土地他项权利人,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黄埔大道支行,他项权利种类为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权,抵押面积为33376平,登记日期为2014年3月12日。

南沙卖地

  地块土地估价报告显示,根据《国有土地使用证》[番府国用(2002)字第13-002110/13-000092号]记载,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01年11月23日至2071年11月22日止。从2001年11月23日起计,截至估价期日,土地已使用14.39年。因此设定估价对象商业剩余土地使用年限为25.61年,办公剩余土地使用年限为35.61年。

  此次拍卖转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不过转让公告对竞买人提出不少要求。公告强调,拍卖交付方式是按现状交付,法院不负责清场及交付;另外,地块涉嫌闲置,因此而开展的闲置土地调查及产生的闲置费用的风险和责任由买受人承担;而地块具体的规划用地性质、开发强度等应以国土规划部门最终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为准,因规划调整所产生的风险和责任由买受人承担。

  公告还提醒竞买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标的物现状,拍卖标的物的实际面积以国土规划部门最终核定为准,拍卖成交款不退不赔。而拍卖及过户产生的相关税费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出让金、买卖双方交易税费、土地增值税、营业税和过户时需缴纳的费用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本次拍卖转让将于9月22日10时,通过广州土地矿产网上交易系统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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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吴俊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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