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吗?办理房产继承时不强制公证了。7月5日,司法部发布关于废止《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通知,称自该文件印发之日起,原“联合通知”不再执行,实行25年的“强制公证”规定作废。记者昨日从广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了解到,办理房产继承时不强制公证的新规,在广州已执行近一个月,市民可自由选择公证与否。
变化
房产继承不强制公证了
如今,办理房产继承时是否公证,可由市民自由选择。
假如市民办理房产继承时不提交公证书,则需要根据国土部最新印发的《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简称《操作规范》)提交其他必要的材料。随后,广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对材料进行检验,对符合办理条件的即予以受理;同时,对登记的不动产事项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5天。
据介绍,《操作规范》于今年5月底印发,对不动产登记的基本原则、程序、内容、各类登记的审核要点和登记资料的管理等进行全面细化规范。
记者了解到,广州市的不动产登记规则目前还在公开征求意见阶段,其中就继承、受遗赠的不动产登记作出了详细规定,申请人不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则需准备包括身份证明、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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