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看点
1 两成业主联名即可成立业委会
广州市国土房管局有关人士表示,目前广州成立业委会的比例大约是20%~30%。而《指导规则》在启动成立业委会门槛上,明确提出了一个楼盘小区只要有20%以上业主联名,就可以提出成立业主大会的书面要求。
而针对过往不少分期开发的大型小区很难达到成立业主大会门槛的问题,《指导规则》提出,已交付使用的物业建筑面积达到物业管理区域(或先期开发部分)建筑面积50%以上的,主要有10名以上业主联名提出书面要求,也可启动成立业委会。这一规定是广州首次在本地文件中将其明确提出,有望解决部分开发期甚至超过10年的大型小区成立业委会难的困境。
2 开发商赖着不派代表当弃权
过往,曾经有部分开发商为阻扰业委会的成立,故意不派代表参加业委会筹备组,导致业委会成立难。此次《指导规则》虽无硬性规定发展商要派代表参加业主大会,但强调了街道办事处和居委的重要作用。
《指导规则》提出,筹备组成员由业主代表若干名、开发商或者公有住房出售单位代表1名、街道办事处代表1名和居民委员会代表1名,共7至15人单数组成,其中业主代表应当不少于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人数的60%。业主代表可以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住宅业主和非住宅业主组成,筹备组组长由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代表担任。
发出通知同时,街道办事处应当书面通知开发商或者公有住房出售单位授权委托一名代表参加筹备组工作。开发商或者公有住房出售单位已不存在或者未及时回复街道办事处通知的,视为其放弃筹备组成员资格,但仍应履行其提交相关资料的义务。
3 居委会可代业委会行使职责
广东省政府参事王则楚表示,根据物权法,小区可以成立业委会也可以不成立业委会。但如果业委会成立不起来的话该怎么办,此前广州没有明确的规定。
而此次新规提出,在首届业主委员会产生之前,由物业所在地的居民委员会在街道办事处的指导和监督下,代行业主委员会职责。而在业委会换届选举阶段,因故无法顺利换届的,也可由居委会代行业主委员会职责。
广州市国土房管局有关人士还表示,此次《指导规则》中,政府尤其是基层政府指导协助力度加大。少部分物管公司因为某些原因不愿意成立业委会,需要基层政府沟通协调,由街道办牵头去处理问题;业主和开发商等有矛盾纠纷时,也需要街道办作为裁判员。
据了解,此前有部分街道办被认为不愿意多介入业委会成立事宜,不作为。对此,广州市国土房管局有关人士表示,此次文件已征求过十区两县政府的意见,都对街道办协助力度加强没有意见,街道办的指导作用可以落实。
2023-04-18 2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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