琶洲村改造日前已正式进入回迁分房阶段,村民现场申报户型工作正加速进行。记者获悉,该村改造的合作企业保利公司推出巨额回迁安置房收楼奖励方案,在12月3日之前按时收楼回迁的琶洲村民可获9项优惠奖励,相当于一次性发放全村改造前20年的分红。
截至到11月9日17时,申报现场累计接待545户812人次;回迁展示样板房自10月27日正式开放以来,已累计接待1223户1648人次;回迁接待中心自10月6日正式开放以来,已累计接待业主1588户4338人次。
12月3日前回迁享9项优惠
据了解,保利公司为更好地推动回迁工作,保障村民回迁后的生活,特别明确在2014年12月3日前接收回迁安置房的琶洲村民,可享受9项特别优惠,包括村民回迁安居奖励、代付“物业维修基金”、6个月临迁费、“选房贺礼”、“乔迁贺礼”(搬家费)、新居入伙贺礼、“回迁纪念”、代付6个月物业管理费和代付首次水电费。即使不是琶洲村民的回迁户,也能享受除村民回迁安居奖励的其它八项优惠礼。改造前,全村联社与各经济社总计的年度分红总额约为3000万元,综合算下来,相当于一次性发放村民改造前20年的分红。而此次收楼奖励并非拆迁补偿协议中所约定的,而是为鼓励琶洲村民按时回迁,给予“守合同、讲诚信”的村民额外安排的奖励,让遵守合约者得利。
记者调查发现,琶洲回迁房建设已经全部完工,11月6日起,琶洲村民就可以在保利世贸博览馆负一楼或者琶洲村回迁接待中心领取《琶洲村城中村改造回迁安置房摇珠分房方案》,《琶洲村城中村改造回迁安置房户型申报表》(样本)、《琶洲村城中村改造回迁安置房户型平面图》等相关分房资料,9号-14号可以在保利世贸博览馆申报户型,18号将在现场进行公开摇珠分配回迁安置房同时发布收楼通知,村民于11月28日至12月2日前往指定地点办理完成收楼手续,即可兑现系列回迁收房奖励。
琶洲村改造正式开始申报户型第一天,上午就有不少业主前来保利世贸博览馆负一楼处申报户型。记者在现场采访一位80多岁的老太太称,原来听有的村民讲房子质量有问题,现在亲眼看到了实实在在的房子,我相信保利,相信合同,希望能早日回迁,在自己家里过年!
回迁安置土地物业整体移交琶洲联社
对于小部分村民提到的回迁安置地块土地及物业权属问题,记者在现场看到保利公司的书面盖章声明,安置回迁地块土地及物业全部用于回迁安置,保利公司不参与其中物业分配,完成回迁安置后,若有剩余,全部移交琶洲联社。海珠区国土房管局也已发文证实了回迁地块的权属问题,此类担心是子虚乌有或别有用心的。
保利地产负责人称,琶洲村改造主体是琶洲联社,保利地产为琶洲村回迁安置区代建单位,建设完工后将整体移交琶洲联社。对于分房和交楼的界定问题,保利地产负责人回应称,分房收楼是两回事,回迁房分配是指根据村民所申报的户型,以公平公正公开方式对回迁房进行分配,继而确定每位被拆迁人的回迁房户型和房号。分房和交房不是一回事,分房在动迁签约之后和回迁房建好之前都可以。
事实上,据记者调查发现,极少数反对分房回迁的村民关于违章面积予以回迁、按套内面积回迁、要求政府按照2010年标准收取土地出让金补缴等诉求均已远远超出当初政府批复的改造方案、改造政策和自己所签署安置补偿协议范围,属于超合同诉求,存在违背合同精神与事实的问题。
据记者向其他村民了解,琶洲村共有约2300多户近万名村民,上述少数反对声音并不代表广大琶洲村民的真实意愿,与全村期盼回迁、拥抱改造价值的根本利益背道而驰。但是确实,代表绝大多数声音的村民往往不愿意站出来表达自己的诉求,社会公众所听到的和看到的只是极少数人的“戏作”,该类村民表示,其行径并非“真民主”,而是“假民意”,若顺应其所谓诉求,必将因“维小稳”带来“大不稳”,全体村民不能按时回迁收房,必将带来更大范围的社会矛盾与问题。在记者看来,更为严重的是,若让“闹访得利”、“造反有理”成为一种社会价值观的导向,必将与依法治国的原则相违背,影响经济社会的正常发展。
依法治国,理应让守法诚信者成最大受益者,这个社会应该让守法者更多得利,让善良者更多得利,让诚信者更多得利,让和谐在法治的土壤中生长出美丽的花朵和丰硕的果实!希望保利地产奖励履约的做法,在法制和和谐之间形成一个良好的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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