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征求意见稿引起社会热议
尽管《婚姻法》目前只是征求意见阶段,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自发布以来,还是成为老百姓茶余饭后的热门话题。按照征求意见稿的规定,“今后婚前买的房子和父母赠与的房子都是个人财产,贷款买房,房产证上写的是谁就是谁的财产。”
征求意见稿一出,一石激起千层浪。
房产证署名,准夫妻叫板
近日,广州男青年小林向记者诉苦。80后的小林和小雯都是独生子女,如今买房打算结婚,但房产证还没办,两家就为房产证的署名吵到互不相让。买房钱男方占七成,但是因为听说新规定说结婚前房产证上写谁的名字就是谁的财产,女方也要求在房产证上署名。
男方表示,买房的钱大多出自父母,一个人说了不算,于是要把父母的名字给加上。女方一听就来气:“人都给你们家了,你还怕我分你家财产吗?不行,我父母的名也要署上。”男方妥协说,父母给的钱里面有一部分是借亲戚的,谁出钱谁有份,但男方要加上亲戚的名字。女方听了以后就“抬杠”,“你署几个人的名,我这边就署几个,反正法律没有限定房产证上共有人的数目,咱房产证上署8个人名也不嫌多!”
将“小三”分类,按类索赔
尽管“小三”和有配偶者签订了包养协议,但是真正上法庭的,一个都没有。
对此,征求意见稿第二条明确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为解除同居关系约定了财产性补偿,一方要求支付该补偿或支付补偿后反悔主张返还的,法院不予支持;但合法婚姻当事人以侵犯夫妻共同财产权为由起诉主张返还的,法院应当受理并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处理。
广东经纶律师事务所律师游植龙认为,“我们假设一下,如果法院对‘小三’索赔予以支持,那就等于允许甚至动员社会上的‘小三’们纷纷索赔,这无疑将带来中国婚姻制度的地震。司法解释的出发点还是要维护《婚姻法》一夫一妻的原则。”
游植龙建议,通过对“小三”们进行分类,司法解释应该赋予“小三”索偿的权利;对不知道对方已经结婚的受骗“小三”应该拥有控告权、财产所有权和索偿权。“第二条没有考虑到一个问题:假如‘小三’是受骗的,她不知道对方是已婚的,她的身心受损怎么解决?”
游植龙认为,受骗“小三”可以控告男方重婚,并索偿同居过程中男方侵害的财产,进一步说,已婚男人以恋爱为名侵害女性造成女性身心伤害,受骗“小三”理应有索赔的权利.
2023-03-07 09:56
2023-03-07 09:52
2023-03-07 09:39
2023-03-06 0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