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9月11日,一市民在世纪中华城选完房后走出选房现场(资料片)
2007年12月,济南市向社会销售首批经济适用房,现在这批房源已满五年了。按照规定,经适房过五年之后,房主就可进行上市交易。近日,济南发布了《济南市经济适用住房交易管理若干规定》,对经适房交易细则予以明确。记者了解到,满五年的经适房,房主可通过补交7成收益的方式拥有全部产权,之后就能让经适房上市出租或出售。《规定》将于8月1日起实施。
首批经适房已满五年
2007年12月至2009年5月,济南市分四批次向社会销售经济适用房共计1259户。
其中槐荫区世纪中华城小区248户,长清区雅居花苑447户,长清区龙泉居564户。世纪中华城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基准价格每平方米2242元; 雅居花苑经济适用住房(长清区峰山路南段路东)销售基准价格为每平方米1783元; 龙泉居经济适用住房(长清东铺村南,凤凰路以东,阜新街北侧)销售基准价格每平方米1679元。
现在,最早的一批世纪中华城的房源已满五年,按照之前的规定,经适房满5年就能上市交易。但是如何上市交易,之前相关部门并未作出详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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