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房后
商品房质保期自交房日计算
【草案】商品房保修期应当自开发商将商品房交付购买人之日算起。同时,为防止购买者在接到书面交房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草案规定,保修期自书面通知确定的交付使用日期计算。
【解读】目前,无论你是什么时候购买的房屋,开发商都用首次交房的日期来计算房屋保修期,这就造成了购买尾房的这批消费者的实际住宅保修期缩水。而现行法规对质保期应从什么时候算起,没有明确。胡智勇表示,草案作出此规定,让购房者、开发商的合法权益都得到保护。
开发企业解散原股东仍担责
【草案】房地产开发企业解散后,其股东应当按照企业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其开发建设的房地产项目承当责任。
【解读】房屋出现质量问题,找开发商,不料开发企业早已人去楼空。找到当时项目企业负责人时,多以“企业解散”为由推诿,不愿意承担责任。胡智勇表示,条例首次将责任的主体进行了明确,要求企业解散后,股东应承担房屋质量的后续责任,而此前出现类似状况,业主找不到具体责任人,要么自己出钱解决,要么由政府买单,“无形中增加了业主或政府的负担”。
2023-05-22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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