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东省住建厅印发了《关于推进共有产权住房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满足购买共有产权住房(以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为准)不少于10年等条件的,允许承购人一次性增购代持机构所持的产权份额取得完全产权,住房性质转变为商品住房。
这份指导意见一经推出,马上在省内引发热议。不少业内专家认为,相比之前北京市已出台的共有产权住房政策,此次广东方面的政策设置较为宽松,市场认可程度可能将比“北京模式”更高,未来成为全国其他省市的相关改革模板的可能性也更大。
据了解,该份意见也将佛山列为本次共有产权住房政策探索试点城市之一。作为我省共有产权住房改革的先行城市,佛山相关工作进展情况如何?一起来看看。
广东
确定广州佛山等五市作为试点
9月11日下午,广东省住建厅正式公布《关于推进共有产权住房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征询意见。这是继今年6月我省确定在广州、深圳、珠海、佛山、茂名五市开展为期一年的共有产权住房政策探索后,我省出台的第一份全省共有产权住房试点纲领性文件。
征求意见稿中提出,承购人的产权份额为承购人实际出资价格占共有产权住房评估价格的比例,原则上此比例不能低于50%,其余部分的产权份额由政府等供应主体掌握,专业运营管理机构代表供应主体持有共有产权的政府份额。
另外,在争议最大的共有产权住房如何流通方面,与北京严格限定流转范围,限制共有产权房商品属性不同,此次广东方面的政策较为宽松。只要满足共有产权房购买时间不少于10年等条件,就允许承购人一次性增购机构份额从而取得房子的完全产权,同时住房性质也由共有产权房转变为商品住房。
高明区公租房二期(黄色外墙)全貌。广东省共有产权住房试点纲领性文件公布,承购人持有10年可获房屋完全产权。/佛山日报记者吕润致摄
业内分析人士认为,广东政策较外地更加放松,原因是广东共有产权房的优先目标是增强城市吸引力,以宽松的设计来增加供应、留住人才,从而落实中央“房住不炒”精神,使得“居者有其屋”。
该分析人士同时指出,由于在流通等领域的政策相对宽松,此次广东的指导意见落地后,市场认可程度可能会较北京更高,未来成为国内其他省市相关改革模板的可能性也更大。
高明
正等待我市相关政策文件落地
就在全省共有产权住房试点纲领性文件公布的同时,作为我省共有产权住房的试点城市之一,今年6月,市住建局也草拟了《佛山市开展共有产权住房政策探索试点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据悉,该份方案原计划在8月正式实施,但后来由于征询意见期间有市民对其中的某些条目提出了修改意见,方案重新调整,因此具体推行时间暂时还未定。
高明区住建部门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昨日透露,上月,市里还就重新修改后的文件内容向区里征询意见,他们也将认为需要修改的部分一一列出,写明理由后呈交给市住建局。
对于这份方案的最新进展情况,该负责人坦言并不掌握。“不过根据之前其他文件出台前的流程惯例,在各区反馈完意见,市相关部门重新修订之后,至少还要经过新的公开征询及法制办审核通过之后,才会正式发布。因此,这中间还会有一个比较长的流程,请市民耐心等待。”
另外,对于百姓最为关注的共有产权房售价、房源等问题,由于高明区相关实施细则需要等市正式文件出台后才能着手制定,该负责人表示,暂不方便透露相关情况,不过会体现保障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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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已有3个城市开展相关实践
据悉,在今年正式纳入全省共有产权住房试点的广州、深圳、珠海、佛山和茂名五市当中,广州、深圳、珠海3市已先后开展了共有产权住房的实。
2014年,作为全国共有产权性质政策性商品住房的试点城市,深圳开始推动共有产权住房建设。
该市以发展建筑面积小于70平方米为主的安居型商品房作为共有产权住房探索的重点,只要是符合收入财产限额标准等条件的深圳户籍居民都可提出申请,价格在市场价格的50%左右,从2014年至今,深圳已累计供应共有产权住房(安居型商品房)约1.7万套。
珠海开展共有产权住房探索的时间同样十分靠前。以人才房为主打,2016年,珠海市首个共有产权住房项目“惠景慧园”向珠海高新区的产业人才定向销售,其中个人持有住房70%的产权,只要在高新区内相关企业工作10年,该物业的100%产权就归个人所有。据悉,该项目共推出房源646套,为珠海留人出力不少。
另外,今年8月,广州首个共有产权住房试点项目“首筑花园”也在南沙正式接受申购。只要是符合南沙新区“1+1+10”重点产业促进政策体系领域的紧缺型人才和港澳青年,均可申购一套。申请人将购买共有产权住房的60%产权,房屋只能自住,不能出租、抵押,5年内不得转让产权。
(来源:佛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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