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南沙区教育局公布了《2018年广州市南沙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方案》、《2018年南沙区小学招生计划表》和《2018年南沙区初中招生计划表》的征求意见稿。
今年方案明确指出,“具有广州市非南沙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区接受义务教育,如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和适龄儿童在户籍区无房产(提供房产查册证明),且在我区拥有合法房产,或在南沙区内租赁住房作为唯一实际居住地(提供一份于上一年 8 月 31 日前签订但仍属于有效状态的房屋租赁协议,且在房屋所在地镇(街)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办理了房屋租赁协议备案登记证明,时间以备案登记时间为准,备案证明需连续不间断租赁同一套房产),由区教育局或居住地所在教育指导中心统筹安排入读辖区内公办小学。”(点击此处查看方案原文)
这也是继番禺之后,第二个行政区落实“租购同权、学位到房”的落地政策,两区方案基本一致,需要满足广州户籍、无房两大条件,并且入学方式均为统筹安排。
2023-03-08 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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