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网挂牌出让增城一宗商住地。
该地块位于增城区新塘镇塘美村,土地用途为商业用地、商务用地、二类居住用地,宗地面积24600(可用建设面积15504)平方米。容积率≤6.8,挂牌起始价为62100万元,折合楼面价5890元/平。
本次地块出让方式为竞地价+竞配建+竞自持+摇号。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价格设定最高限制地价为90000万元,竞买人的最高报价不超过最高限制地价的,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当报价达到最高限制地价后,竞买方式转为竞配政府性房源(居住),凡接受最高限制地价的竞买人均可参与竞配政府性房源(居住),竞价阶梯为450平方米(不少于5套)政府性房源(居住),参与竞配建的竞买人报出配建面积最大者为竞得人,最高配建面积为450平方米;
当竞配建面积达到最高配建面积后,竞买方式转为竞自持物业面积,本次竞自持物业面积不包括要求项目建成后自持物业不得低于项目计算容积率总建筑面积的50%(即52714平方米), 凡接受最高配建面积的竞买人可参与竞自持物业面积,竞价阶梯为该宗地内扣除配建政府性房源(居住)面积和上述自持的52714平方米物业后剩余总建筑面积的5%,竞买人报出自持面积比例最高的为竞得人;
当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报出自持物业面积达到100%后,停止网上竞价,改为现场摇号。所有达到100%自持物业面积的竞买人参加摇号,现场确定竞得人。政府性房源(居住)建成后须无偿移交给区住房保障办。企业竞自持部分作为租赁住房,须整体确权(只办理一个不动产权证书),不得销售,持有年限与土地出让年限一致。
地块出让条件如下:
(一)竞买人必须是广州市增城区行政区域内注册成立的独立法人。
(二)竞买人需提供广州市增城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出具的竞买人符合地块产业类型为能源产业链总部经济的证明。
(三)竞买人需在2014年至2016年曾获评广州市总部企业。
(四)竞买人须提供承诺书,承诺以下事项:
1、项目竣工验收后5年内,竞得人需引进独立法人企业不少于8家(能源供应企业、能源需求企业、能源项目改造实施单位、能源技术研发机构、能效管理机构),注册在广州市增城区,经营年限不少于10年。
2、项目投资总额不低于7.3亿元,项目建成并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第三年起,力争年均营业收入达11.5亿元,年平均税收3200万元;项目建成并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第五年起,力争年均营业收入达20.7亿元,年平均税收5800万元;项目建成并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第十年起,力争年均营业收入达50.5亿元,年平均税收9880万元。
(五)项目建成后,竞得人自持物业不得低于项目计算容积率总建筑面积的50%(52714平方米),其中持有年限与土地出让年限一致的物业不小于计算容积率总建筑面积的30%(31628.4平方米);另不大于计算容积率总建筑面积的20%(21085.6平方米)的自持物业可在取得不动产权证满10年后销售给经增城区招商部门认可的对象。
(六)凡在广州市增城区行政区域内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竞买人及其控股股东,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不得参加本次竞买活动:
1、有拖欠地价款的;
2、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
3、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
4、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
(七)竞买人须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八)地块成交后,竞得人为增城区新塘镇行政区域范围外的,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2个月内在增城区新塘镇行政区域内注册成立独立项目法人;竞得人为增城区新塘镇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可参照前述规定由竞得人在增城区新塘镇行政区域内另外注册成立独立项目法人。地块须登记在上述新成立的独立项目法人名下进行项目开发。
本地块将于2017年10月24日10时在广州土地矿业权网上交易新系统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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