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期限:即日至8月27日
意见反馈期限:即日至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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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日,广州市国规委就“珠江江心岛整体保护及控制性详细规划必要性论证征询意见”(以下简称“江心岛控规”)进行公示,记者获悉,5座岛屿将加入珠江江心岛保护规划“大家族”。
广州市域内江心岛多达59个
本次公示的珠江江心岛屿分布在广州市域内的珠江水道上,水道总长445公里,岛屿数量59个。据了解,本次涉及控规调整的岛屿共44个,其中对控规进行补充编制的岛屿27个、控规调整的岛屿17个。另外15座岛屿将另行单独编制。
其实,早在2015年,广州市就公布了珠江广州段54个江心岛的保护规划,规划提出,江心岛保护要体现生态优先,逐一编制规划和保护方案,体现一岛一景、一岛一特色。
记者对比发现,此次在原有规划的基础上增加了5座岛屿,分别是南沙区的金锁排、屎船沙、龙穴岛、无名岛9和白云区的北海心沙。
已开发的岛屿有8个
记者从相关表格中发现,59个岛屿中,未开发的岛31个,主要分布在流溪河、珠江后航道和增江段,包括黄埔区的大蚝沙,番禺区的鲤鱼岗、龙门沙等。
已开发的岛8个,包括大坦沙、沙面、海心沙、二沙岛、南海心沙、大学城(小谷围岛)、生物岛、小虎岛。
部分开发的岛20个,主要分布在流溪河、珠江南航道和沙湾水道,包括白云区的沉香沙,黄埔区的大吉沙,番禺区的海鸥岛、大刀沙等。
岛分三类,保护要求不同
“江心岛控规”将岛屿分为3类,各类岛屿的整体保护要求不同。严格保护类岛屿32个,如番禺区的鲤鱼岗、龙门沙,南沙区的沙堆岛等。这类岛屿要规划为生态用地,实行严格保护,生态恢复。
限制开发类岛屿16个,如番禺区的观音沙、海鸥岛,黄埔区的长洲岛,白云区的太阳岛。对已进行部分开发建设的岛屿,实行限制开发,低强度利用,除了个别公益性、功能性设施外,不进行房地产开发。
优化利用类岛屿11个,如海心沙、二沙岛、生物岛等,多集中分布在珠江前航道、后航道和南航道。这类岛屿进行存量规划,完善交通及公共服务,注重建设开发过程中的环境治理与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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