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充分发挥属地党委、政府在土地执法中的责任主体作用,从根本上遏制和堵住了违法用地。这是记者近日从广州市国土房管局了解到的。
构建属地管理责任机制
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广州市违法用地量现象曾经一度出现量大面广态势。面对国土资源保护工作严峻形势,广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专题讨论,研究对策,认识到必须明确查处违法用地的责任主体,实行属地管理责任制,构筑属地党委、政府参与土地执法共同责任体系。该局人士说,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2009年1号文《关于建立土地执法共同责任制的意见》,构建了“属地管理、执法责任、预防问责、违法查处”等四方面土地执法监察机制;明晰了属地党委、政府对土地执法的责任主体作用,强调属地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为保证属地管理责任机制建立后,达到属地政府管理落实、履职到位、制止及时、打击有力的效果,市政府还与各区(县级市)政府签订了《广州市违法用地整改工作责任书》,确保属地责任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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