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国家2015年3月1日开始实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以来,对市场影响最大的莫过于房产买卖了。
为什么呢?
因为,不动产登记是将原有的“房产证”和“土地证”合二为一了。这让一些购买了房产却没有拿到土地证的业主们着了急。
没有土地证可以办理不动产登记吗?
对此,2016年1月21日,国土资源部出台了《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细则中对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等各种不动产权利的登记都做出了更为详细的规定。
对于商品房有房产证没有土地证的情况,需要房地产公司到国土资源部申请出让让峻工验收合格后,同业主一起到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不动产登记。
办理不动产登记,需要提供哪些资料呢?
1、填写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产权人、受委托人身份证
3、委托书
4、土地竣工验收表以及测量图
5、购房花名册
6、土地总证原件及档案复印件
7、房产分户测量调查表和房屋分层分户平面图
8、土地分栋测量图、房产总证或房屋测量报告
9、房产证分户原件
10、购房合同、契税发票
携带以上证件,业主们与开发商一起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即可办理不动产权登记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