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广州房地产网 > 掌柜问答 > 问答列表 > 详情
我来回答

商品房认购书的陷阱有哪些

(匿名) 2018-05-22 看房
商品房认购书的陷阱有哪些
全部1个回答
  • (匿名)

      一、商品房认购书的陷阱有哪些?

      由于认购书是由房产商制定的,内容中通常存在以下不利于买房人的陷阱,因此买房人应尽可能地与房产商签订详细的认购书。

      一般来讲,认购书有以下陷阱:

      1、内容过于简单,仅包括房屋地址、面积、价格、交楼日期等;

      2、对分摊面积、税费、违约责任、配套设施、装修标准、房地产交付及定金的退还或丧失的条件、物业管理等诸多内容不作规定或者不作详细约定;

      3、房产商以隐瞒重要事实,如将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屋进行销售,欺骗购房者,让购房者先签认购书,收取定金,后签预售合同,骗取定金。

      二、如何避免商品房认购书纠纷

      根据《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认购书是一种独立的合同,而不是购房合同的从合同。

      如果在认购书中明确设立有定金条款的,由于认购书的性质是预约合同,故认购书的定金应当属于立约定金。

      根据《关于适用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订立主合同担保的,给付定金的乙方拒绝订立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一方拒绝订立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为了防止意外,购房者一定要保留好定金收据

      根据我国《担保法》,定金合同是实践性合同,即以定金的交付生效条件。若购房者签订认购书并约定支付一定数额的定金,实际上却并没有支付定金,此时如果不打算买该房了,卖方也不得按认购书向购房者追讨。

      另外,如果签订认购书的双方当事人已经洽谈,但因认购书未约定的内容协商不成,无法达成商品房买卖,双方也不必承担任何责任。

      很多买房人在签订正式购房合同前,开发商常要求买房人先签订一份认购书,并交付一部分定金。

      而买房人往往认为反正认购书不是合同,所以常常草草签订,结果在房产买卖中带来不少麻烦,从而陷入被动。

      建议购房人问问律师认购书有什么作用,或者请律师协助签订认购协议,不能盲目签订。


    • 2018-05-22 10:29:13

问答排行榜

暂无排行---

在售楼盘

广州滨江上都·璇湾
荔湾区住宅,写字楼非毛坯
元/㎡起

侨鑫·保利·汇景台
天河区住宅非毛坯
元/㎡起

中绿蔚蓝湾
南沙区住宅非毛坯
元/㎡起

保利和悦滨江
荔湾区住宅非毛坯
元/㎡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