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关于征收海珠区滨江东路地段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决定》在海珠区人民政府官网公布。根据这份方案,滨江东路站最高可获得7.7万元/m²征迁补偿!
本次征收范围具体包括:海珠区怡乐路3号、5号、7号;滨江东路540号、542号及未列门牌。
此次征收补偿安置方式有两种:房屋产权调换和选择货币补偿。值得注意的是,被征收的住宅房屋存在租赁关系的,被征收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应当实行产权调换,不作货币补偿。
产权调换补偿
根据被征收房屋合法产权套内建筑面积(不含公共摊分面积)按1:1.05比例选择在原址地段新建的房屋进行产权调换(该补偿已包含征收奖励),选择的安置房屋套内建筑面积原则上不得少于原房屋的套内建筑面积。
被征收人选择的产权调换房屋套内建筑面积超出应安置面积5平方米以内的,被征收人按照13000元/平方米的标准支付超面积部分的房款给征收人;超出应安置面积5平方米部分,被征收人按照补偿房屋套内建筑面积的市场评估价支付该部分面积的房款给征收人。
被征收的住宅房屋合法产权的建筑面积小于40平方米,且被征收房屋现为被征收人家庭(夫妻及未成年子女)唯一自住房的,被征收的住宅房屋建筑面积按40平方米计算(该补偿已包含征收奖励),被征收人选择的安置房产权面积应为最接近的户型面积。超出应安置面积部分,被征收人按照补偿房屋套内建筑面积的市场评估价支付该部分面积的房款给征收人。该项助困措施不适用本方案公布后通过分户、析产、交易、赠与等方式满足助困条件的房屋。
货币补偿
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方式的,可以按以下补偿标准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
住宅房屋的补偿标准:框架结构(A)房屋:54000元/平方米;混合结构(B)房屋:53800元/平方米;砖木结构(C、D)房屋:49000元/平方米;
选择货币补偿的,还可以叠加征收奖励、搬迁时限奖励。
征收奖励
住宅房屋的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方式的,按被征收房屋合法产权建筑面积(含视同合法产权建筑面积),给予18000元/平方米的征收奖励。
搬迁时限奖励
被征收人在本项目的房屋征收决定公布之日起60天内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并按补偿安置协议约定的期限搬迁移交房屋的,给予搬迁时限奖励5000元/平方米。
按照货币补偿最高标准54000元/㎡+最高征收奖励18000元/㎡+最高搬迁时限奖励5000元/㎡,海珠滨江东路站最高补偿标准高达77000/㎡,位居全市TOP3。
2023-08-11 1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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