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布,为满足日常经营的资金需要,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和杭州我爱我家拟以其经营业务中产生的部分应收账款与海尔金融保理(重庆)有限公司开展有追索权的应收账款池保理融资业务,保理融资额度合计2.7亿元。
其中,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的保理融资额度为1.7亿元,杭州我爱我家的保理融资额度为1亿元,有效期间自2020年6月24日起至2021年6月23日止。
针对上述事项,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和杭州我爱我家于2020年7月28日分别与海尔保理签订了《保理合同》。此外,北京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和杭州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为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子公司,
另悉,为确保上述主合同的履行,由我爱我家控股集团及子公司为上述应收账款池保理融资提供担保,其中,针对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和杭州我爱我家在《保理合同》项下向海尔保理履行包括应收账款回购价款、应收账款回收款、保理费用、保证金等在内的付款义务,由我爱我家控股集团承担最高额度为人民币2.7亿元的最高额保证担保责任,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同时,由我爱我家控股集团全资子公司昆明创卓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和昆明百货大楼商业有限公司分别以其所持位于昆明市人民中路17号昆明走廊的不动产和位于昆明市呈贡区百大新都会商业中心的不动产作为抵押物提供抵押担保,抵押所担保的主债权最高总额度为2.7亿元,抵押期限为2020年6月24日至2023年12月23日。
来源:观点地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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