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东莞住建局官网挂出了《关于调整我市普通住房价格标准的通知》,这是今年我市第二次对普通住宅价格标准进行调整了。
与上一次调整相比,这次调整后一类镇街由原来的17个减少为13个,价格标准为低于26483元/平方米,提升了1765元/平方米;二类镇街由原来的12个增加为17个,价格标准为19535元/平方米,提升了1084元/平方米;三类镇街减少为3个,价格标准为低于15309元/平方米,提升了1020元/平方米。
具体而言,根据各园区、镇街普通住房2019年上半年平均交易价格情况,按照单套住房建筑面积计算,最新三类标准划分如下:
一类标准:长安、南城、松山湖、凤岗、莞城、东城、大朗、塘厦、寮步、虎门、万江、大岭山、沙田,价格标准为低于26483元/平方米(含);
二类标准:石排、道滘、黄江、企石、茶山、高埗、厚街、樟木头、清溪、麻涌、洪梅、望牛墩、石龙、东坑、常平、石碣、中堂,价格标准为低于19535元/平方米(含);
三类标准:横沥、桥头、谢岗,价格标准为低于15309元/平方米(含)。
据悉,本标准自2019年9月1日起至2020年2月29日止(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全市范围内统一执行。目前普通住房标准主要用于对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普通住房及其他商品房(含非普通住房)征收的土地增值税,土增税预征率方面,普通住房为2%,其他商品房(含非普通住房)为3%,土增税核定率方面,普通住房不低于5%,其他商品房(含非普通住房)不低于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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