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挂牌出让白云区江高镇江府路一宗居住用地。
地块由四宗小地块组成,面积213804平,容积率≤2.8,计容建面327653平。挂牌起始价540627万元,扣除政府回购面积,折合楼面价约18348元/平。
地块采用“竞价+竞自持+摇号”拍地方式,设置最高限制地价783910万元。
地块将于12月10日10时进行限时竞价。
具体出让条件如下:
1、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成交确认书之日起6个月内在广州市白云区办理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
2、竞得人须在用地范围内提供33000平方米住房(以不动产登记的建筑面积为准)由广州市白云区政府指定单位按3500元/平方米的价格回购。在办理房屋回购交易手续时按购房合同约定支付购房款;政府回购住房需与首期工程同步建设、同步验收;政府回购住房的位置、户型套数等需在报建(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取得广州市白云区政府的同意,装修标准按照《广州市保障性住房设计指引》(2017版)的要求进行装修。
3、政府回购住房在办理交易手续时,双方按规定各自支付相应的税费。
4、竞得人须按规划要求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城市道路、绿地、河涌、市政设施配套及公共服务设施,并无偿移交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管理。居住用地内独立设置的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必须在规划地块建设总量(不含上述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完成50%前建设完毕,并取得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其中,垃圾压缩站、变电站、公共厕所、综合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消防站、派出所、燃气设施和燃气抢险点、公交首末站、老年人福利设施等设施应当先于住宅首期工程预售前先行验收,取得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
5、受让人须采用装配式建筑的建造方式。
2023-04-18 2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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