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市商务委发布《关于推动电子商务跨越式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意见稿》指出,广州将打造电子商务产业集聚区,并对示范性企业一次性奖励200万元,同时广州还将深化跨境电商合作。
打造电子商务产业集聚区
根据《意见稿》,广州市将打造功能互补和差异化发展电子商务产业集聚区。其中,对于琶洲互联网创新集聚区已落户的电子商务企业,广州将推动其加快开展业务,同时支持利用闲置楼宇资源进行改建,建设电子商务产业园。这些闲置楼宇资源可以来源于工业园区、服务业集聚区及特色小镇。
另外,广州还将努力培育一批在全国有影响力的电子商务平台,并对近3年电子商务交易额年增长速度不低于30%的示范企业(需经市商务委认定),一次性给予200万元的资金奖励,自2013年起享受过一次性资金奖励的企业,不再重复奖励。
值得一提的是,对于国内50强电子商务企业和国际知名电子商务企业区域总部,广州给予奖励,其中50强企业未来必须将注册地迁入广州并在广州交易结算;对将总部从外地迁入广州的电子商务类上市公司,按广州市总部经济奖励政策有关规定给予补贴。
深化穗港澳跨境电商合作
广州市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沃土深厚,市商务委数据显示,今年1—5月,广州市跨境电商进出口90.9亿元,居全国第一;快递业务量17.5亿件,居全国第一。
《意见稿》重点指出,广州将深化与港澳在跨境电子商务领域的合作。包括推进穗港澳认证及相关检测业务互认制度在跨境电子商务领域落地,实现“一次认证、一次检测、三地通行”;探索建立适合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国际通用规则;适时推动航空快件国际和台港澳(地区)中转集拼业务在跨境电子商务领域应用。
值得注意的是,广州在经贸推介、投资洽谈等方面加强跨境电子商务领域合作,对符合条件的跨境电子商务企业“走出去”重点项目予以资金支持。
2023-05-22 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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