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广州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委员会公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户籍家庭住房保障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其中,收入线准入标准的上调意味着有更多的市民符合申请条件!住房租赁补贴标准也上调为30元/平方米,租金整体下调,退出机制也有了新标准!
收入线准入标准调整至33300元/年
调整收入线准入标准:将现行收入线准入标准限额从29434元/年调整为33300元/年(约为2017年城市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并按照收入线调整幅度同步调整资产限额。
将租赁补贴标准从25元/平方米调整为30元/平方米
调整住房租赁补贴标准:1.结合市场租金状况,将租赁补贴标准从25元/平方米调整为30元/平方米;2.结合近年来越秀、海珠、荔湾、天河区租金涨幅较大的实际,将上述4区的区域补贴系数从1.1调整至1.2。按此调整后,月均补贴额将从目前的760元/户上升至970元/户,增幅约28%。
调整实物配租计租方式
调整实物配租计租方式:1.整体下调租金缴交比例,从目前按公租房项目租金的20%-70%缴交调整为按10%-60%缴交,扩面后的新增人群按照70%缴交。按此调整后,租金整体下调幅度为14.29%—50%,收入越低,下调幅度越大,最大下调50%。2.对房租占家庭可支配收入比例超出15%的家庭,实行15%封顶制度。
完善退出机制
在现行给予所有经审核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的家庭6个月的过渡期的基础上,过渡期满后,按收入情况分类处置,并下调超标租金:家庭可支配收入在公租房准入限额标准1.5倍以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自由选择按照公租房项目租金计租,或者按照家庭月可支配收入的20%计租;在1.5倍至3倍之间的,按照公租房项目租金的1.5倍计租;超出3倍的,必须腾退现住房。
2023-03-07 0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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