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口气挂出五宗宅地,总起拍价近62.4亿元。其中增城4宗地块,集中在荔城街蒋村村、新联村,以及中新镇三迳村;花都1宗地,该地块为7月5日流拍的花都凤凰路地块,如今重新挂牌出让。另外,该地块与之前几次出让有所区别,要求竞得人须在用地范围内提供12000平方米住房由广州市花都区政府指定单位按3500元/平方米的价格回购。
以上地块都将于8月13日15时进行网上限时竞拍。
接下来,来看这5宗地的详细情况:
花都区凤凰路地块二
宗地坐落:花都区凤凰路地块二
土地用途:二类居住用地(R2)
宗地面积:83348(可建设用地面积58241)
容积率:≤2.8
建筑面积:≤163075平方米
起拍总价:259518万元
起拍楼面价:15914元/平
出让条件:
1、地块用地范围内城市道路和绿地用地由竞得人配建,按照该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第十六条约定的竣工时间建成并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广州市花都区政府。
2、竞得人须在用地范围内提供12000平方米住房由广州市花都区政府指定单位按3500元/平方米的价格回购;在办理房屋回购交易手续时按购房合同约定支付购房款;政府回购住房需与首期工程同步建设、同步验收;政府回购住房的位置、户型套数等需在报建(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取得广州市花都区政府的同意,装修标准按照《广州市保障性住房设计指引》(2017版)的要求进行装修。
3、政府回购住房在办理交易手续时,双方按规定各自支付相应的税费。
出让方式:
“限地价+竞自持+摇号”,最高限制价为291219万元。
增城荔城8110地块
地块编号:83001221A18110
宗地坐落:增城区荔城街蒋村村、新联村
土地用途:二类居住用地(R2)
宗地面积:26878.49平方米(可建设用地面积24799.5平方米)
容积率≤3.0
建筑面积:≤74398.5平方米
挂牌起始价:92300万元
起拍楼面价:12406元/平
出让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单独申请参加竞买,也可以联合申请。境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的,应当符合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外汇管理的规定。
(二)凡在广州市增城区行政区域内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竞买人及其控股股东,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不得参加本次竞买活动:
1.有拖欠地价款的;
2.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
3.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
4.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
(三)竞买人在广州市范围内竞买商品住宅用地从事房地产开发必须使用自有资金,具体要求按照《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 广州市金融工作局关于对竞买商品住宅用地资金来源核查的通知》(穗建房产〔2016〕2144号)执行。
(四)竞买人须提交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五)地块成交后,竞得人为增城区行政区域范围外的,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2个月内在增城区行政区域内注册成立股东与竞得人一致的独立项目法人;竞得人为增城区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可参照前述规定由竞得人在增城区行政区域内另外注册成立股东与竞得人一致的独立项目法人。地块须登记在上述新成立的独立项目法人名下进行项目开发。
(六)竞得人须采用装配式建筑的建造方式。
(七)本次挂牌成交价包括40000平方米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的土地出让金,若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的实测面积超过40000平方米,超出部分则按相关规定补缴出让金。
(八)付款方式:成交价即为该土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总价款,竞得人须在签订出让合同后分两期支付:第一期:成交价的50%,在签订出让合同后30日内支付;第二期:剩余50%土地出让价款,在2018年12月15日前支付。
(九)竞得人须在交地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项目所有立项、环评、规划等报批手续并开始动工开发,项目须在交地之日起36个月内竣工。其中在交地之日起10个月内完成规划、施工报建手续,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12个月内动工开发。
(十)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居住份额70年,商业份额40年,其他份额50年。
出让方式:
“限地价+竞自持+摇号”,最高限制地价为133900万元。
增城荔城8111地块
地块编号:83001221A18111
宗地坐落:增城区荔城街蒋村村、新联村
土地用途:二类居住用地(R2)
宗地面积:26556.29平方米(可建设用地面积25124.5平方米)
容积率≤3.0
建筑面积:≤75373.5平方米
挂牌起始价:93520万元
起拍楼面价:12408元/平
出让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单独申请参加竞买,也可以联合申请。境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的,应当符合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外汇管理的规定。
(二)凡在广州市增城区行政区域内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竞买人及其控股股东,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不得参加本次竞买活动:
1.有拖欠地价款的;
2.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
3.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
4.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
(三)竞买人在广州市范围内竞买商品住宅用地从事房地产开发必须使用自有资金,具体要求按照《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 广州市金融工作局关于对竞买商品住宅用地资金来源核查的通知》(穗建房产〔2016〕2144号)执行。
(四)竞买人须提交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五)地块成交后,竞得人为增城区行政区域范围外的,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2个月内在增城区行政区域内注册成立股东与竞得人一致的独立项目法人;竞得人为增城区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可参照前述规定由竞得人在增城区行政区域内另外注册成立股东与竞得人一致的独立项目法人。地块须登记在上述新成立的独立项目法人名下进行项目开发。
(六)竞得人须采用装配式建筑的建造方式。
(七)本次挂牌成交价包括40000平方米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的土地出让金,若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的实测面积超过40000平方米,超出部分则按相关规定补缴出让金。
(八)付款方式:成交价即为该土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总价款,竞得人须在签订出让合同后分两期支付:第一期:成交价的50%,在签订出让合同后30日内支付;第二期:剩余50%土地出让价款,在2018年12月15日前支付。
(九)竞得人须在交地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项目所有立项、环评、规划等报批手续并开始动工开发,项目须在交地之日起36个月内竣工。其中在交地之日起10个月内完成规划、施工报建手续,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12个月内动工开发。
(十)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居住份额70年,商业份额40年,其他份额50年。
出让方式:
“限地价+竞自持+摇号”的拍卖方式,最高限制地价为135600万元。
增城区中新镇8029地块
地块编号:83103241A18029
宗地坐落:增城区中新镇三迳村
土地用途:二类居住用地(R2)
宗地面积:26030.39平方米(可建设用地面积26030.39平方米)
容积率≤3.0
建筑面积:≤78091平方米
挂牌起始价:86100万元
起拍楼面价:11026元/平
出让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单独申请参加竞买,也可以联合申请。境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的,应当符合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外汇管理的规定。
(二)凡在广州市增城区行政区域内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竞买人及其控股股东,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不得参加本次竞买活动:
1.有拖欠地价款的;
2.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
3.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
4.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
(三)竞买人在广州市范围内竞买商品住宅用地从事房地产开发必须使用自有资金,具体要求按照《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 广州市金融工作局关于对竞买商品住宅用地资金来源核查的通知》(穗建房产〔2016〕2144号)执行。
(四)竞买人须提交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五)地块成交后,竞得人为增城区行政区域范围外的,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2个月内在增城区行政区域内注册成立股东与竞得人一致的独立项目法人;竞得人为增城区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可参照前述规定由竞得人在增城区行政区域内另外注册成立股东与竞得人一致的独立项目法人。地块须登记在上述新成立的独立项目法人名下进行项目开发。
(六)竞得人须采用装配式建筑的建造方式。
(七)本次挂牌成交价包括42000平方米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的土地出让金,若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的实测面积超过42000平方米,超出部分则按相关规定补缴出让金。
(八)付款方式:成交价即为该土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总价款,竞得人须在签订出让合同后分两期支付:第一期:成交价的50%,在签订出让合同后30日内支付;第二期:剩余50%土地出让价款,在2018年12月15日前支付。
(九)竞得人须在交地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项目所有立项、环评、规划等报批手续并开始动工开发,项目须在交地之日起36个月内竣工。其中在交地之日起10个月内完成规划、施工报建手续,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12个月内动工开发。
(十)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居住份额70年,商业份额40年,其他份额50年。
出让方式:
“限地价+竞自持+摇号”,最高限制地价为124945万元。
增城区中新镇8027地块
地块编号:83103241A18027
宗地坐落:增城区中新镇三迳村
土地用途:二类居住用地(R2)
宗地面积:31027.87平方米(可建设用地面积31027.87平方米)
容积率≤2.7
建筑面积:≤83775平方米
挂牌起始价:92400万元
起拍楼面价:11030元/平
出让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单独申请参加竞买,也可以联合申请。境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的,应当符合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外汇管理的规定。
(二)凡在广州市增城区行政区域内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竞买人及其控股股东,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不得参加本次竞买活动:
1.有拖欠地价款的;
2.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
3.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
4.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
(三)竞买人在广州市范围内竞买商品住宅用地从事房地产开发必须使用自有资金,具体要求按照《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 广州市金融工作局关于对竞买商品住宅用地资金来源核查的通知》(穗建房产〔2016〕2144号)执行。
(四)竞买人须提交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五)地块成交后,竞得人为增城区行政区域范围外的,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2个月内在增城区行政区域内注册成立股东与竞得人一致的独立项目法人;竞得人为增城区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可参照前述规定由竞得人在增城区行政区域内另外注册成立股东与竞得人一致的独立项目法人。地块须登记在上述新成立的独立项目法人名下进行项目开发。
(六)竞得人须采用装配式建筑的建造方式。
(七)本次挂牌成交价包括45000平方米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的土地出让金,若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的实测面积超过45000平方米,超出部分则按相关规定补缴出让金。
(八)付款方式:成交价即为该土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总价款,竞得人须在签订出让合同后分两期支付:第一期:成交价的60%,在签订出让合同后30日内支付;第二期:剩余40%土地出让价款,在2018年12月15日前支付。
(九)竞得人须在交地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项目所有立项、环评、规划等报批手续并开始动工开发,项目须在交地之日起36个月内竣工。其中在交地之日起10个月内完成规划、施工报建手续,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12个月内动工开发。
(十)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居住份额70年,商业份额40年,其他份额50年。
出让方式:
“限地价+竞自持+摇号”,最高限制地价为134040万元。
2023-03-07 09:52
2023-03-07 09:39
2023-03-06 08:26
2023-03-06 0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