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上午,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党组书记、主任王宏伟来到广州12345政府服务热线话务中心现场接听群众来电,了解群众诉求,密切联系群众,集中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其间,共接听了8位市民来电,内容涉及公租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物业管理等方面。王宏伟耐心接听、逐一认真回应每一通电话,从群众切身利益出发,切实帮助来电人解决实际问题。
针对群众反映的各种诉求,王宏伟表示要始终坚持对每件来电诉求安排专人跟进、及时办理,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应。
市民群众都向王主任反映了什么问题?王主任又是如何帮大家排忧解难的呢?
下面精选了几个典型案例,带大家一起回顾接电现场
关键问题:公租房
市民反映:市民黎先生为广东户籍人员,妻子为本市户籍居民,已符合公租房申请条件,欲了解榕悦花园公租房推出情况,并咨询广州是否有共有产权住房推出,以及公租房5年后可否续期。
领导回复:本市公租房规定主要确保市民居住情况,申请公租房需递交资料排队审批,会找专人主动联系市民、了解其具体情况,若符合申请条件,建议市民今早申请;我市目前暂无共有产权住房情况;国家保障会更完善,未来住房情况会越来越好。
关键问题:开发商
市民反映:市民陈先生于2017年6月24日,通过广州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购买,位于天河区元岗路某小区商品房,现开发商以其他理由拒绝、或以上浮贷款的基准利率阻止其使用公积金贷款的问题,希望相关部门要求开发商允许开发商使用公积金贷款。
领导回复:银行利率上浮的情况由银行判定,但其反映开发商的问题,由交易监管中心同事联系了解其情况,了解具体不合规的情况。
关键问题:承租商铺
市民反映:市民范女士,反映其奶奶为越秀区海珠南路9号地下商铺承租人,该商铺向越秀区房管局承租,现在市民奶奶已经离世,故在2017年11月,收到越秀区房管局通知找招投标。由于市民一家一直靠该商铺生活,父亲已60多岁,母亲已退休,姐妹仍未工作,其希望无需招标承租商铺,因为店铺属于公房,市民担心没有优先权。市民咨询是否可以不需通过招投标承租商铺。
领导回复:公房到期后的确需公开招投标,属于大政策规定,不能违反政策规定,具体政策由区政府规定,建议市民密切关注招标情况,参与公开招标。招标期间若存在不规范情况,可向部门反映。同时,建议市民主动向区房管部门反映情况,了解其情况是否可享受优先权,或致电本热线,也可向建委房屋管理处反映,中标有公示期,发现异常情况仍可在规定期限内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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