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的来穗人员注意了!只要申请人及子女均为非广州户籍、而且申请人在广州市合法稳定居住并持有有效《广东省居住证》满一年,在白云区合法稳定居住或在白云区合法稳定就业,将可为其随迁子女申请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
近日,广州市白云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广州市白云区2018年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办法》),非广州户籍来穗人员子女、在广州市合法稳定居住并持有有效《广东省居住证》满一年,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之一:在白云区合法稳定居住、在白云区合法稳定就业、通过白云区辖内用人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一个险种),即可为其随迁子女申请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
根据《实施办法》,在白云区镇街办理有效《广东省居住证》申请人,须在办理居住证镇街的积分入学受理点提出申请。在白云区外办理有效《广东省居住证》申请人,可在就近积分入学受理点提出申请。
新变化 积分入学可补录
具体来说,当年提供积分入学的公校或政府补贴的民校在实施细则规定的批次分配后有剩余学位的,教育行政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将剩余学位进行补录统筹分配。
列入积分制入学名单但在第一、第二批均未被录取的随迁子女、列入积分制入学名单但因疾病等特殊原因逾期未填报志愿的随迁子女,可根据公办学校或政府补贴的民办学校的学位剩余情况,决定是否参加剩余的公办学校或政府补贴的民办学校学位补录统筹分配。
补录允许入学申请人重新填报志愿,以积分由高至低排序为依据分配学位。
与去年所不同的是,今年《实施办法》增加了补录批次,列入积分制入学名单而未被录取的随迁子女,在学位有剩余的情况下可参加补录。
特别提醒的是,白云区将对获得积分制入学资格并入读民办学校的随迁子女,按一定标准予以补助。但通过积分申请获得学位的随迁子女,在其小学或初中阶段就读期间,如发生转学将不再享受积分制入学补助。
(房掌柜整理自金羊网、、大洋网、白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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