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旭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发行2023年到期为3亿美元的5.50%优先票据。
公告指出,昨日,旭辉及其附属公司担保人就该票据发行与国泰君安国际、滙丰、渣打银行、农银国际、花旗、中信里昂证券、瑞士信贷、德意志银行、广发证券、高盛(亚洲)有限责任公司及海通国际订立购买协议。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查阅,经扣除包销折扣及佣金以及有关票据发行的其他估计应付开支后,该票据发行的估计所得款项净额将约为2.93亿美元,而旭辉拟将票据发行所得款项净额用于其现有债务再融资。
该票据发售价将为票据本金额的99.462%,并将自2018年1月23日(包括该日)起按年息5.50%计息,须于每半年期末支付,自2018年7月23日起于每年1月23日及7月23日支付。
旭辉可于2021年1月23日或之后随时及不时赎回全部或部分票据,赎回价为2021年102.75%,2022年101.375%。另加计至(但不包括该日)赎回日期的应计而未付利息(如有),前提为上述各年1月23日起计为期十二个月内赎回。
同时,旭辉可于2021年1月23日前随时及不时赎回全部而非部分票据,赎回价为相等于已赎回票据本金额的100%,另加于赎回日期的适用溢价及计算至赎回日期(但不包括该日)的应计而未付利息(如有)。
另外,旭辉可于2021年1月23日前随时及不时运用在股本发售中透过一次或多次出售公司普通股的所得款项现金净额,赎回票据本金总额最多35%,赎回价为已赎回票据本金额的105.50%,另加计算至赎回日期(但不包括该日)的应计而未付利息(如有);唯于原发行日期原有发行的票据本金总额最少65%须于各次有关赎回后仍未偿还,而任何有关赎回须于相关股本发售结束后60日内进行。
旭辉集团股份2000年成立于上海,2012年在香港主板整体上市,是一家以房地产开发为主营业务的综合性大型企业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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