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市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实施方案》正式公布!具体亮点如下:农业户口将全部取消,优先保障房用地,及教育、医疗、养老等民生建设用地,深入推进三旧改造,加快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有效盘活存量用地,保障进城落户人口用地需求。《方案》表示,将进一步拓宽落户通道,到2020年,广州户籍人口将增长至920万左右(广州市统计局数据显示,2016年末户籍人口870.49万人)。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引发推动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方案的通知》,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来广州落户,早在2017年12月14日,15届28次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广州市公安局提交的《广州市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实施方案》。
《方案》提出,到2020年广州市户籍人口增长至920万左右,全市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提高到79.8%左右。
适当放宽放开核心群体落户限制。取消农业、非农业户口性质划分,统一登记为广州市居民户口,取消户口性质的迁移限制,实现户籍“一元化”登记和迁移管理。进一步修订落户政策,完善相关配套政策。要突出引进人才入户在广州落户政策体系中的主体地位,大力吸引广州产业发展急需的各类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和技能人才到广州落户,加大人才入户力度,特别是黄埔、花都、南沙、增城。
在财政投入方面,《方案》表示,将加大对非户籍人口市民化的财政支持力度。逐步使非户籍人口与广州市户籍人口享受同等基本公共服务,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方案》表示,将加大基础教育学位供给。重视继续教育和职业培训,满足城市新增落户未成年人多样化的学习需求,确保新增落户未成年人受教育与广州市户籍居民同城同待遇。并将根据居住证持有人连续居住年限、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居所、文化程度、缴纳社保、依法纳税、技术能力、社会服务等情况进行积分,阶梯式享有基本公共教育、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公共文化服务等权利。缩小居住证持有人与户籍人口享有的基本公共服务的差距。
在社保方面,《方案》表示,进城落户人员在异地参加的基本医疗保险将可规范接入社会医疗保险,确保基本医保参保人能跨制度、跨统筹地区连续参保;推动符合条件的进城落户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按规定享有养老保险待遇,确保进城落户人员与广州市城镇居民同等享有社会救助权益。
此外,《方案》还表示,将进城落户人员完全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确保进城落户人员与广州市城镇居民同等享有政府提供基本住房保障的权利。住房保障实行实物保障与租赁补贴并举,通过市场提供房源、政府发放租赁补贴方式,支持符合条件的进城落户人员承租市场住房。
(房掌柜整理自南方网、金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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