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开始,广州市保障房覆盖的人群从过去的低收入人群扩大到中低收入人群,覆盖面扩大也对公租房申请资格的审核带来了新要求。日前,广州市住建委公布了新的公租房申请审查细则征求意见稿。来看一下有什么亮点吧!
一、广州本地户籍家庭申请人必须满足两大门槛:
1、收入中等偏下:
申请之月前12个月家庭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净值符合政府公布的收入标准。
以2017年的标准,3口之家全家年收入不超过8.8万元,人均年收入限额不超过2.9万元,家庭资产净值不超过46万元。
2、住房困难:
在本市无房,或者有房但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方米。
二、今年广州公租房保障对象大扩容:
1、降低外来工申请门槛
从低收入人群扩展到中低收入人群,从单纯的民生保障到兼顾经济发展的需要。从今年开始,市住建委开始实施新的公租房保障办法,让广州的公租房保障惠及了更多弱势人群。
2、中低收入家庭纳入范围
新公租房保障办法首先调整了申请家庭的收入标准,将公租房保障覆盖面由户籍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拓宽至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新办法还将孤儿独立申请公租房的年龄下限由18周岁下调至16周岁,使符合条件的孤儿能尽早实现住有所居。
另外,还将申请人不满18周岁非广州户籍但在广州居住的子女作为共同申请人予以保障,满足申请人家庭团聚的愿望。
新办法还调整了公租房租赁补贴发放期限及租赁合同期限,统一由原来的3年延长至5年。
3、对特殊家庭减免租金
对于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低收入或市总工会认定的特困职工住房困难家庭,或者政府已有文件明确可享受租金优惠政策的对象,按优惠租金计租;
对于符合条件的无收入或者低收入的孤寡老人,免交租金。
在双特困家庭获得住房保障资格但暂时没分到房子的这段时间,先行发放住房租赁补贴。
考虑到残疾人、老年人出行方面的实际困难,新办法还对行动不便的残疾人、老年人等特别照顾,将出入方便、楼层较低的公租房优先提供给他们。
三、新增两类保障群体
今年来穗务工人员申请公租房细则修订时,放宽了连续办理居住证年限,将连续办理《广东省居住证》的时间由5年以上缩短至3年以上。
删除了“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在本市没有购买、出售、赠与、受赠、继承房产或对夫妻共有房产进行离婚析产”的限制,与广州本地户籍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公租房的门槛保持一致。
今年还新增了两类保障群体:一是创业就业人员纳入保障范围;二是在广州地区缴纳广东省社保人员。
另外,审查细则还提出:申请对象在申请审核期间放弃住房保障的,应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书面放弃申请(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均需签名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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