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广州政府网挂出了
《关于推进邮件快件收寄实名制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即日起至9月23日,
该公告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
原文如下:
为进一步推动落实我市邮件快件收寄实名制工作,根据广州市寄递渠道治安管理协调小组的工作部署,市公安局、国家安全局、邮政管理局联合起草了《关于推进邮件快件收寄实名制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根据《广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府令第52号)第13条的规定,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
社会公众对《关于推进邮件快件收寄实名制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提出建议和意见的,请于2017年9月8日至9月23日向广州市公安局内部安全保卫支队提交。途径有:
1.信件方式:广州市越秀区黄华路54号广州市公安局内部安全保卫支队二大队(邮编:510050)
2.电子邮件方式:nbzd542@163.com
3.传真方式:020-83129277
为确保所提意见详细、有效,请提供意见的市民留下姓名、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有效联系方式。
特此通告
附件
关于推进邮件快件收寄实名制的通告
(征求意见稿)
实行邮件快件实名收寄,是维护寄递渠道安全的重要手段,对于防范、打击不法分子利用寄递渠道从事违法犯罪,保障国家和公共安全具有重要意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央综治办等九部门《关于加强邮件、快件寄递安全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以及国家邮政局、公安部、国家安全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快全国邮件快件实名收寄信息系统推广应用工作的实施方案》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按照“合法、安全、便民、高效”的原则,即日起,在全市推行邮件、快件实名收寄信息系统,进一步推进邮件、快件实名收寄制度的落实。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寄递企业使用国家邮政局开发的实名收寄公共服务平台或者符合国家要求的信息系统进行邮件快件收寄活动,邮件快件揽收人员利用巴枪、手机APP等设备对寄件人身份证件进行信息采集。采集的寄件人信息将以屏蔽加密形式直接上传至企业总部和国家邮政局,不在采集设备中滞留、保存,以保障寄件人信息安全。请寄件人放心配合使用。
二、寄件人交寄邮件、快件时,必须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经收寄人员核验身份信息后,方可收寄。对不按规定出示有效身份证件的寄件人,寄递企业应不予收寄;对不落实实名收寄制度的寄递企业,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三、寄递企业应保护寄件人的信息安全和通信秘密,确保所掌握的寄件人信息不被窃取、泄露。除因国家安全或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检察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外,严禁将寄件人信息提供给其他组织或个人。如泄露、出售寄件人信息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邮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将相互配合,加强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共同推进邮件、快件寄递安全保障制度落实。
特此通告。
广州市邮政管理局
广州市公安局
广州市国家安全局
2017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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