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黄埔开发区19亿挂两宗宅地之后,今早,增城国土局以挂牌出让方式出让1宗住宅用地。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起拍总价20.85亿起。
此地块位于增城区永宁街长岗村,土地用途是商业用地、商务用地、二类居住用地。值得注意的是,地块竞得人必须引进经营期限不少于20年的总部型企业,自持物业更不能低于总建筑面积的50%。
编号:83101229A17083
位置:增城区永宁街长岗村
起拍总价:208500万元
用途:商业用地、商务用地、二类居住用地(B1、B2、R2)
起拍楼面价:8340元/平
最高限制地价:302300万
拍卖方式:限地价+竟配建+竟自持+摇号
地块出让条件如下:
竞买人需提供广州市增城区商务局出具的竞买人符合地块产业类型为总部经济的证明。
竞买人须提供承诺书,承诺以下事项:
1、在2018年6月30日前,至少引进1家具备独立结算功能的内地投资公司华南区域总部,注册在广州市增城区,产生的税收依法在增城区纳税,营业收入依法在增城区纳统,且经营期限不少于20年。
2、项目投资总额不低于46亿元人民币。自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第二年起计五年内,引进的内地投资公司华南区域总部及其所控股、参股公司,以及其实际控制人在增城设立的其他企业,五年累计实现总营业收入不低于 80 亿元人民币,平均每年营收16亿元人民币;五年累计实现纳税总额不低于 4 亿元人民币,平均每年纳税8000万元人民币。
3、项目竣工验收后五年内,在项目所在宗地注册的独立核算法人企业汇总(含引进的内地投资公司华南区域总部),五年累计实现总营业收入不低于 125 亿元人民币,平均每年营收25亿元人民币;五年累计实现纳税总额不低于6亿元人民币,平均每年纳税1.2亿元人民币
4、项目竣工验收后五年内,投资方需引进独立法人企业不少于30家,其中外资企业不少于5家。
5、项目建成后,竞得人自持物业不得低于项目计算容积率总建筑面积的50%(125000平方米),其中持有年限与土地出让年限一致的物业不小于计算容积率总建筑面积的30%(75000平方米);另不大于计算容积率总建筑面积的20%(50000平方米)的自持物业可在取得不动产权证满10年后销售给符合增城区产业发展方向的对象。
其它出让条件如下:
付款方式:在签订出让合同后分两期支付:第一期在签订出让合同后30日内支付;第二期在签订出让合同后1年内付清。
开工时间:在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12个月内动工开发。
竣工时间:在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48个月内竣工。
本地块将于2017年10月19日10时竞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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