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合肥市土地市场挂出3宗地块,分别位于巢湖市和庐江县,地块出让总面积约28万平方米。
其中,巢湖市2017-11号地块,东至空地、西至张疃路、北至规划路、南至规划支路园路,土地面积113.61亩,规划用途为商业、居住、服务业;巢湖市2015-34号地块,东至张疃路、西至空地、北至镇中心、南至空地,土地面积81.16亩,规划用途为商业、居住用地。
值得注意的是,巢湖市2017-11号地块竞得人须按规划设计条件要求,规划并出资建设出让地块相邻的景观绿化(占地面积约50亩,建设标准不低于500元/平方米,具体界线由规划部门明确)。
此外,巢湖市2015-34号地块竞得人须按规划设计条件和批准的规划方案进行建设,项目建成后,商业用地内的房屋全部自持;自土地成交之日起2年后,保证商业用地内项目开始向巢湖市政府纳税,开始纳税后8年内,年缴纳总额(巢湖市新增税源)不得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不包括房地产开发应缴纳税种)。另外,竞得人须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方案,在本次出让地块内建设不低于10000平方米的装配式建筑(装配率不低于65%)。否则,均视为违约,由竞得人按本次出让土地面积以20万元/亩标准支付违约金。
另外一宗地,庐江县2017-33#位于庐城镇外环东路以西、周瑜大道以北,土地面积225.13亩,规划用途为居住,容积率≤1.4。
上述3宗地将于2017年9月29日合肥市土地交易市场现场拍卖。
同日出让的还有肥西县一宗商业、商务用地地块,位于桃花工业园繁华大道与岳小河路交口西南侧,土地面积61.87亩,容积率≤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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