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广州市增城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发布补充公告称,对83001217A17033号地块和83001220A16159号地块由原来的竞配建调整为竞价、竞配建、竞自持、摇号方式确定竞得人。
一、原公告第三点调整如下:
本次竞配建政府性房源(居住)设置最高配建面积,83001217A17033号地块最高配建面积450平方米,83001220A16159号地块最高配建面积3600平方米,竞买人报出配建面积不超过最高配建面积的,按照报出配建面积最大者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当配建面积达到最高配建面积后,竞买方式转为竞企业自持商品住房面积的方式确定竞得人,凡接受最高配建面积的竞买人可参与竞自持商品住房面积,竞价阶梯为该宗地内扣除配建政府性房源(居住)后的居住建筑面积的5%,竞买人报出自持面积比例最高的为竞得人。
当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报出企业自持商品住房面积为100%后,停止现场竞价,改为现场摇号。所有接受100%自持商品住房面积的竞买人参加摇号,现场确定竞得人。
企业自持部分作为租赁住房,须整体确权(只办理一个不动产权证书),不得销售,持有年限与土地出让年限一致。
二、编号为83001217A17033号,增城区新塘镇塘美村后底山(土名)地块增设竞买条件并调整相关时间。
(一)该地块内有现状农贸市场及超市,建筑面积约4000平方米,是塘美村内唯一较大型的农贸市场及超市。为不影响村民的生产和生活,竞买人需提供上述农贸市场1公里范围内、用地面积相近且能依法用于农贸市场建设的场地,作为上述商户临时搬迁使用,直至本项目规划设计条件中规划的2000平方米肉菜市场建成投入使用及项目配建商业物业移交之日为止。竞买人在提供竞买申请时需提供合法使用场地的产权证明、相关同意使用的证明文件及该农贸市场的建设方案,并经新塘镇政府和塘美村民委员会确认同意。该农贸市场由竞得人负责无偿提供土地和出资建设,在该地块挂牌成交之日起半年内建成并移交使用,以满足塘美村村民日常生产生活需要。
(二)该地块存在现状村道与规划路,属于目前新塘镇塘美村出入的主要通道,为保障项目开发期间村内道路畅通及村民人身安全,竞买人需在提交竞买申请时提供道路使用安全的方案及提供安全责任的承诺,并经新塘镇政府和塘美村民委员会确认同意。
(三)申请人可于2017年4月14日至2017年5月15日到广州市增城区土地房产交易所获取挂牌出让文件及提出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到帐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15日17时30分; 2017年5月18日17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地块挂牌时间为:2017年5月4日8时30分至2017年5月22日16时。
三、编号为83001220A16159号,增城区荔城街庆丰村地块按原公告设定时间进行挂牌出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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